凡例
一、本志是上海首部房地产专业志,力求全面记述行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记述以城市房地产为主,必要时兼及郊县。上溯行业起源,下限止于1995年。注重反映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行业特性。住宅建设另有专志,本志不详及。
三、本志前设总述、大事记,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少数条文采用记事本末体;次列房地产各专卷,志文设章、节,必要时设目;后置特记、杂记。
四、本志为对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已故代表人物立传
,不受籍属的限制。重点记述人物在上海市和本行业的活动。立传人物中外分列按卒年先后排列。
五、志中“抗战前(后)”,按民国26年(1937年)8月13日上海军民奋起抗击日本侵略军前(后)。“胜利前(后)”,指民国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抗战胜利前(后)。“解放前(后)”,指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前(后)。“孤岛”时期,指民国26年(1937年)11月12日至民国30年(1941年)12月7日,上海四周沦陷,仅存一小块租界的特殊时期。
六、本志所用统计数据,除注明资料来源者外,主要取自市统计局的资料。市统计局没有的资料,以市房屋土地主管机构的资料为准。
七、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政府机构、官职等均依当时习惯称呼。历史纪年夹注公元年份;地名夹注今名。
八、计量单位,币制均沿用历史称谓,不加折算。计量无确数的房地产用“间”(平房)、“幢”(两层以上楼房、接连式里弄及新工房以一门牌为一幢)、“个”(新村)、“幅”(地块)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