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因贫困无所依靠,于1841年来中国,先在澳门学习汉语,次年任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随员,参加鸦片战争。1844年起先后任英国驻厦门、福州、上海等领事馆翻译,1854年任驻厦门副领事、领事。1856年在代理广州领事期间制造亚罗号事件,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代理驻上海领事。1860年以翻译主任身份随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北上,在通州附近被捕。1862年受封为爵士,旋任驻上海领事,与清政府联合镇压太平军。1864年提议在上海设立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1865~1883年任驻日本公使,1883~1885年任驻华公使。1884年兼驻朝鲜公使。次年卒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