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840年
4月10日 英国议会通过发动侵华战争决议案。
6月21日 英国侵华舰队抵达中国广东海面,鸦片战争爆发。
1842年
7月30日 清朝钦差大臣耆英照会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要求停战议和。
8月29日 中英政府签订《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上海等五城市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携带家眷,在通商口岸居住并从事贸易活动。
1843年
11月8日 首任英国驻沪领事巴富尔抵达上海,在县城内西姚家弄租敦春堂设英国领事馆,开始同上海道台宫慕久交涉英商居留地问题。
11月17日 上海开埠,正式开放为通商口岸。
12月23日 英国伦敦布道会传教士麦都思来沪,开设外侨在华第一家印刷所——墨海书馆。
是年 自开埠后至年末,在英国领事馆登记的英商及传教士共25人。来沪创办的外国洋行有义记洋行、仁记洋行、宝顺洋行、怡和洋行等。
1844年
4月12日 外国侨民在英国领事馆召开第一次“公众会议”,讨论购置墓地问题。会议选出巴富尔、麦都思和义记洋行经理怀逸思3人组成公墓管理委员会,起草公墓章程。
7月3日 中美政府签订《望厦条约》,规定开放上海等五城市为通商口岸,允许美国人携带家眷,在通商口岸居住并从事贸易活动。
10月24日 中法政府签订《黄埔条约》,规定开放上海等五城市为通商口岸,允许法国人携带家眷,在通商口岸居住并从事贸易活动。
是年 在沪外侨约50人,有11家英美洋行。
1845年
6月17日 美国圣公会中国布道区主教文惠廉率传教士和家眷一行10人抵达上海,不久即前往虹口与当地农民议租土地。
11月29日 上海道台宫慕久公布《土地章程》,规定了英商居留地范围、租地手续及外侨应遵守事项。英商居留地东临黄浦江,南临洋泾浜,北至李家厂,西界未定,面积约830亩。
是年 在沪外侨有90人。
同年 沙逊洋行在上海设立分行。
1846年
4月28日 英国领事巴富尔购置李家厂约126亩土地,用以建造英国领事馆。
7月27日 美国驻华代理公使璧珥任命美商吴利国为美国驻上海代理领事。吴利国在英商居留地内旧纤道(今九江路)设立美国领事馆。
8月24日 英国驻华公使德庇时宣布,任命阿礼国为英国驻上海领事,接替巴富尔。
9月24日 英国领事巴富尔与上海道台宫慕久议定,以界路作为英商居留地西界。由此英商居留地范围东到黄浦江,南临洋泾浜,西至界路,北界苏州河,面积1080亩。
12月22日 租地外侨在礼查饭店召开会议,决议组织“道路码头委员会”,设委员3人,负责英租界(英商居留地)内征收捐税及市政建设事宜;每年1月份召集租地人大会,听取道路码头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委员。
是年 在沪外侨有120人。
1847年
1月20日 法国政府任命敏体尼为法国驻上海首任领事。
6月1日 怡和洋行经理达拉斯等8名英商,宣布成立上海英商公会。
6月23日 美国基督教公理会传教士裨治文来沪,与英国圣公会的麦都思、约翰·施敦力等人组成翻译新约圣经委员会。
12月31日 上海道台咸龄批准将上海第一号外侨租地道契发给英商宝顺洋行经理颠地·兰士禄。
是年 在沪外侨有134人,开设有24家洋行(其中3家为美商),建起25所住宅,5家店铺,1家旅馆和俱乐部。
同年 英商丽如银行在上海的分理处改为分行,是外国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银行。
同年 徐家汇藏书楼创立。
1848年
1月25日 法国驻上海领事敏体尼抵达上海,租洋泾浜张家祠处一所属于天主教会的房屋作领事馆。
3月 青浦教案发生。
11月27日 英国领事阿礼国与上海道台麟桂订立协议,将英租界西界扩展到泥城浜,东南以洋泾浜为界,东北至苏州河第一渡场,西南到周泾浜,西北到苏州河边的苏宅,面积扩充到2820亩。
12月13日 上海道台麟桂与法国领事馆翻译哥士耆多次讨论后,拟出法租界范围的告示草案,以上海县城北门外,南至城河,北至洋泾浜,西至关帝庙诸家桥,东至广东会馆沿河至洋泾浜东角为法租界。
是年 在沪外侨有159人。
同年 文惠廉在苏州河北岸虹口地区广置土地,建造房屋,并向上海道台提出辟设美租界的要求。上海道台应允以虹口为美租界。
同年 外侨建立上海图书馆。
1849年
1月8日 法商雷米在洋泾浜南租地2.385亩,为法商首次在上海租地。
3月10日 道路码头委员会对英租界内土地进行估价,并规定对每亩租地每年征收1元土地税以建立偿债基金。
3月16日 道路码头委员会发出布告,让租界内拥有道路的租地人以每英尺5分银的价格将道路交给与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承包商整修。
4月6日 上海道台与法国领事敏体尼议定法租界界址,租界面积为986亩。
7月29日 英国领事馆迁至李家厂新址。
是年 在沪外侨有175人。
1850年
8月2日 英租界租地人会在英国领事馆召开,由英国领事阿礼国担任主席,通过道路码头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租地人租用的所有土地,一律每亩缴税1元,以偿付为建造公共码头所筹贷款。
8月3日 由英侨创办的首份英文报纸《北华捷报》创刊。
是年 在沪外侨有210人。
1851年
1月22日 英国领事馆发出通告,公布《上海外侨地产一览表》,占地面积共975.106亩。
2月8日 上海公园(俗称跑马场)董事会发出布告,称“已取得中国当局允准,筑造跑马道”,定于2月14日开工。
6月14日 英租界租地人会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听取道路码头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选举白郎、兰格利为道路码头委员会委员。
9月24日 英、美、丹麦、葡萄牙、荷兰五国驻沪领事发布通告:上海道台及五国领事推荐拜莱斯任上海河泊司,并公布船舶管理章程,该章程自即日起生效。
9月 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克陛存在上海县城内火神庙附近租屋设立教堂,为该会在上海设立的第一座教堂。
1852年
2月 美商旗昌洋行经理金能亨任美国驻沪副领事。
7月6日 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抵沪巡查贸易事宜。署上海道吴健彰拒绝法国领事要他率员迎接的要求,在布尔布隆抵沪后,依礼会见了他。
1853年
3月29日 太平军攻占南京,并继续向东挺进。
4月8日 英国领事阿礼国与美国副领事金能亨分别召集在沪英、美侨民举行会议,商讨组织防御军,保障租界安全,议决由英侨组成“上海义勇队”(后称“万国商团”),会同英国在沪海军护卫上海租界。并成立协防委员会,推举霍格、金能亨、斯金纳、甘纳迪、比尔5人为委员会委员。
4月12日 英国领事阿礼国召集全体外侨会议,美、法等国领事被邀参加。阿礼国宣称,无论太平军、清军都不得进入租界,各国居留商民不得因国籍不同发生意见分歧,防御应一致行动。敏体尼表示赞同。会议决定立即建筑防御工事,开挖一条连接洋泾浜吴凇江和泥城浜的壕沟,以保护租界内侨民。
6月下旬 英国领事阿礼国提议英、法、美三国代表自行修改《土地章程》,共同组织一市政机关,选举职员,管理租界。
7月21日 租地外人召开租地人大会,决议结束现行征税体制,外侨社会成员暂行解除根据章程条款所规定的缴纳税款义务。
9月7日 小刀会领袖刘丽川、潘起亮等起义,占领上海县城,杀上海知县袁祖德,活捉吴健彰。两天后,英、美领事派霍尔、施密斯等人侨装商人潜入县城,将吴健彰救出。
9月9日 阿礼国与金能亨分别颁布《船舶结关临时规则》,代江海关向英美两国商人征收关税。
1854年
2月15日 美国副领事金能亨正式在位于英租界内的美国领事馆竖起美国国旗。
4月4日 英商祥泰洋行的阿瑟·史密斯偕女友在跑马厅散步,遭清军一群士兵围攻,史密斯身受重伤,冲突迅速扩大,引起英美海军陆战队及上海义勇队共380人与清军交战,此战即泥城之战。
4月8日 英舰“恩康脱”号舰长奥加拉汉致函英国领事阿礼国,谓因防御力量不足,请求侨民给予帮助。阿礼国与协防委员会举行会议,决议全体侨民必须向海军长官提供一切必要帮助,并在租界各路口建造城垣,保障租界安全。
6月29日 吴健彰与英、美、法三国领事订立《上海海关征税规则》9条,决定在上海设立司税官,由三国各派税务司一人管理海关,代征税银。
6月 英国领事阿礼国通知各国在沪领事,准备和美、法两国领事在上海租界内组织一个统一行政机关,由界内各租地人选出董事会来执行管理。
7月5日 英国领事阿礼国、美国领事马辉与法国代理领事爱棠联合公布由三国公使签署的《上海英、美、法租界土地章程》。
7月11日 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召开大会,由英国领事阿礼国主持,美、法国领事出席,通过了《上海英、美、法租界土地章程》,议决成立管理租界公共事务的机构“工部局”。会议选出凯威廉、费龙、麦都思、斯金纳、白郎等7人为首届工部局董事会董事,由凯威廉任总董,议决由工部局组织巡捕。后工部局董事会聘请克莱夫顿担任第一任巡捕总巡。
7月17日 工部局正式成立,举行第一次董事会议,决定设立道路码头和警务税务财务委员会,负责租界内工务、警务、财务等事项;租界内各租地人应在7月26日前向工部局报告其地产价值,否则将由工部局派出公证人进行估价;正式请求英、法、美三国海军长官继续驻兵租界,承担西部边界的防御。
7月27日 工部局董事会总董凯威廉致函英国领事阿礼国,要求在英领馆西南角划出一块地皮用于建造巡捕营房。
10月17日 英租界租地人会通过工部局提议,借款125000元修建第一所巡捕营房。11月10日 英租界租地人会决议:工部局未经租地人特许,对侨民及本埠国际贸易所征捐税,总数不得超过6000元,并决定凡纳捐税达50元的侨民,有选举工部局董事之权。
1855年
2月24日 上海道台蓝蔚雯与英、法、美三国领事议定华人在租界内租用土地房屋及居住章程。
3月23日 英租界租地人召开大会,由英国领事阿礼国主持,议决工部局董事会由5人组成,保留巡捕,维持巡捕的费用每年不超过6500元。
10月2日 天主教江南教区将洋泾浜东段岸边地区一块地产拨给法国领事馆,供其建造新馆之用。
12月1日 由韦尔斯等十余人组织的“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投资建造的苏州河桥动工,次年10月竣工,称“韦尔斯桥”,木结构,长394英尺,宽16英尺,中间有吊桥,造价约14500元。
是年 工部局建造了英租界第一所捕房(中央捕房),位于当时的河南路14号。
1856年
1月19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召集法租界租地人举行第一次会议,筹集经费,以建造连接法租界外滩与英租界外滩的外洋泾浜桥。
3月25日 外洋泾浜桥竣工。桥长69英尺,宽30英尺,全部以石块砌成。
4月14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再次召集法租界租地人会,商议组织巡捕房事宜。
6月 法租界第一所巡捕房在小东门黄浦滩路设立。
7月26日 英租界租地人召开大会,根据英国领事罗伯逊的建议,认为现有巡捕不足以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议决将英租界巡捕由8人增至17人。
同日 法租界巡捕房雇3名外国巡捕,日夜巡逻法租界,经费按照英租界办法,由上海道台每月补贴300元(自1856年7月至1857年3月)。
1857年
3月11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召集法租界租地人大会,通过两项决议:由爱棠所垫各项建设经费,应由界内各租地人共同摊还;设立管理道路委员会,由华定和皮少耐负责,所有修路费用,应由界内全体租地人纳捐,每户限定最多每年缴税50元,并暂时取消巡捕房。
12月9日 法国领事敏体尼在法国领事馆召集法租界租地人大会,商议恢复巡捕房。会议决定组织一个审查委员会,由皮少耐、施米特和韦伯三人担任委员,撰写有关巡捕问题的报告。
12月22日 敏体尼再次召集法租界租地人会议,决定在公馆马路4号恢复设立巡捕房,由爱棠直接指挥,有巡捕12人。
1858年
2月10日 工部局董事会聘用弗里曼为当年度董事会秘书。
11月8日 清政府钦差大臣桂良等与英国专使额尔金、美国公使列卫廉在上海县城东门外天后宫分别签订中英、中美《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自此鸦片贸易合法化。24日,桂良与法国专使葛萝签订中法《海关税则》,内容与前者同。
是年 法租界医务处成立。
1859年
1月31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年会,由英国领事罗伯逊主持,听取工部局董事会关于上年工作报告,并选举工部局新董事。
3月1日 英国政府决定将英国在华事务管理总部从香港迁往上海。
3月3日 法国总领事敏体尼、代理领事爱棠开始组织法租界“违警罪裁判所”。
3月31日 法租界违警罪裁判所成立。
6月13日 《北华捷报》被指定为英国驻华使馆和首席商务监督公署发表公告的机关报。
6月20日 英租界租地人召开大会,由英国领事罗伯逊主持,讨论延长外滩道路问题,议决授权工部局,将外滩道路自洋泾浜延长至怡和码头,路宽20~30英尺。
12月26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召集法租界租地人大会,讨论扩大和整理外滩问题。
1860年
2月15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年会,由英国代理领事密迪乐主持。会议选举工部局新董事3人,汉密尔顿任总董。
2月20日 英国驻日本使馆发出通知,即日起《北华捷报》被指定为英国驻日本使馆及总领事馆发布公告的机关报。
4月5日 法租界洋泾浜天主堂举行奠基典礼。
5月30日 太平军东进苏、常一带,英、法两国公使宣布保卫上海租界,并报告英、法政府。
6月16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召开大会,由英国代理领事密迪乐主持,讨论租界排水系统、执照制度及增加巡捕等问题,并提出工部局董事会应聘任一位常任总办。
8月7日 英租界租地人召开会议,决议授权工部局董事会聘任一位常任总办,借款1万两拨作建筑码头费和外滩货款保证金。后工部局董事会聘任皮克沃德为工部局首任总办。
12月 工部局任命捕房巡官沃特斯为专职道路检查员,此为工部局任命的第一个专职工务管理人员。
1861年
1月13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召集法租界租地人大会,草拟法租界义勇队章程。次日通过章程,并选举皮少耐为队长。
2月2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年会,由英国代理领事密迪乐主持,议决授权工部局董事会与“韦尔斯桥”桥主商议,取消现行的过桥费,改为在华人富商中认捐的办法。选举工部局新董事3人。
同日 美租界设立虹口巡捕房。
6月2日 法国公使布尔布隆致函爱棠代理领事,授权其对英、美国领事及工部局宣布:1853年签字同意合并法租界的《土地章程》,没有得到法国皇帝的批准。
9月18日 工部局董事会根据美国副领事金能亨请求,议定在美租界实行“巡捕管理制度”。
9月 工部局任命詹姆斯·卡莱尔为卫生稽查员,管理租界内卫生事务。此为工部局第一个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10月25日 工部局董事会通过决议,聘任专职房屋估价员对西人房屋进行重新估价,以便于对租界内所有西人房产征收捐税。
10月 工部局在盆汤弄设老闸巡捕房。
是年 工部局在花园弄、马路(河南路与浙江路之间的南京路)、纤道路、北门街等主要干道铺设人行道。
1862年
1月3日 英国代理领事麦华陀召集英租界租地人会议,针对太平军进攻上海,成立英租界防务委员会,任命霍锦士、戴特、韦伯、金能亨、史密士、惠特尔六人为防务委员。不久法租界、美租界防务委员会相继成立。
1月15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召开特别会议,通过防务委员会提出的“租界防御计划”,并决定向在华英国海军舰队司令何伯请求增派军队“保护上海租界”。
l月25日 工部局向巡捕发出命令,自是日起,每晚10时至次晨6时,“将逮捕租界内各条道路上的所有华人”。
1月 工部局设立粪秽股,由约翰·豪斯担任专职稽查员,统一管理清洁工,负责租界内卫生工作。
同月 上海轻骑队成立。其成员多为上海跑马总会会员,该队司令部设在跑马厅。
同月 法租界成立第一支侨民义勇队,50名侨民志愿参加。
2月21日 美国驻沪署理(“署理”指官职空缺,由别人暂时代理,下同)领事熙华德抵沪到任。
3月31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年会,由英国代理领事麦华陀主持,听取工部局董事会工作报告和防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议决将虹口美租界并入英租界,给英租界街道重新命名,竖立中、英文街名牌,选举工部局新董事会,由3人增至5人,并决议在虹口地区进行土地估价并征税。
4月29日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发出告示,宣布在法租界设立市政机构,名为“大法国筹防公局”,由施米特、皮少耐、梅纳、马尼凯和法雅5人任董事。5月1日 筹防公局正式成立改名为法租界公董局,并设立了市政总理处、公共工程处及巡捕房。隆德任巡捕房总巡。
5月5日 英国代理领事麦华陀发表《上海街道命名备忘录》,并提出重新命名19条道路,将“花园弄”和“马路”改为“南京路”,“领事馆路”改为“北京路”等。
5月9日 法租界公董局在法国领事馆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商讨全面组织行政机构,改善财政状况和改革巡捕房事宜。
5月20日 英租界租地人召开特别会议,决定为完成下水道建设计划,授权工部局发行年利率为10%的公债,筹款132000两,同时建立偿债基金。
6月1日 法租界巡捕房归属公董局。
6月4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议决:把烟馆、妓院、花船、赌场的捐税包给“出价最高的中国人”,对房租、地产收益采取统一标准,购地建造巡捕房、董事会大楼及华、洋两监狱,进行延长公馆马路等五条主要道路等市政工程。
6月20日 英租界防务委员会向工部局提出上海自由市计划,即将上海县城及四郊置于英、美、法、俄四国保护之下,“组成一强有力的政府”。英国公使普鲁斯和代理领事麦华陀不同意此项计划。
6月25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决定把烟馆、妓院、花船之捐税包给郭福,每年8000元,赌场税包给金铁,每年1500元。7月25日,董事会决定自行征收,授权总巡签发捐税收据。
6月26日 法租界公董局总董皮少耐签署训令,规定巡捕房总巡的职权:监督道路检查员、收税员的工作,照管道路、码头、路灯和一切有关路政事务。
7月25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举行会议,决定将巡捕房捕头增至4人,巡捕增至20人,并在法租界东南的新桥街增设分巡捕房一所。
9月8日 英租界租地人举行特别会议,由英国代理领事麦华陀主持,讨论“改进租界的政府”问题,决议赞同工部局董事会关于根据“租界目前的迫切需要”,必须修改《土地章程》和各领事提出的修改意见,授权工部局董事会增聘帮办、检查官、收税员等,并将巡捕增至100人;同意香港邮政总监的建议,以每年资助“上海邮政支局”2500元为条件,由工部局对上海邮政“实行地方管理”(组织工部书信馆)。
12月19日 法租界内设立邮政局。局长尚庞埃是日自法国抵沪。自1863年1月起,邮政局在洋泾浜沿岸的办事处开业。
1863年
3月16日 上海英商公会举行会议,议决:(1)将上海英商公会改名为上海外商总会,吸收上海各国商人为会员。(2)提出“改善”中国关税办法,并为此于19日发表向英国枢密院提交的《申诉书》。
4月4日 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年会,由英国副领事马案主持,选举工部局新董事,决定董事由5人增至7人。
4月初 法国代理领事爱棠与上海道台多次晤谈后,上海道台发布告示表示今后不再对居住在法租界的华人征收捐税,并同意每年给公董局4000~5000两津贴费,按季分期付给,作为资助巡捕房费用。
4月30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召开首次租地人大会,决定组织“调查地价委员会”,负责规定作为税收标准的产值,并通过了董事会所提出的年度预算案。
6月8日 法租界发生大火。公董局董事会决定从欧洲订购救火车。
6月12日 驻上海英、美、俄、葡领事与上海道台黄芳商订英美租界内华人房捐征收章程,规定按房租每年每百两抽捐银20两,所收房捐一半归工部局作巡捕房经费,一半归上海道台作军饷。
6月13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决定:每年从法租界税收总额中提取30%(10万两)给上海道台,作为清政府放弃在界内收税的交换条件。
6月18日 上海道台黄芳公布英美租界内华人房捐征收章程,并晓谕洋泾浜一带华人居民照章捐输,不得抗违阻挠,违者究罚。
6月25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决定,从租界内中国人所缴房捐中抽取10%给上海道。
同日 美国领事熙华德与上海道台黄芳议定美租界划界章程,界址西起护界河(即泥城浜)对岸(约今西藏北路南端),向东沿苏州河及黄浦江到杨树浦向北三里为止,从此向西划一直线,回至护界河对岸之起点。当时没有细加勘定,竖立界石。
6月30日 法国总领事穆布孙与上海道台黄芳签订协定,规定法租界内税收除房捐收入和上海道对分外,其余归公董局,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7月13日 英租界工部书信馆正式成立,设在外滩原旗昌洋行内,第一任馆长为史密斯。
9月2日 美驻沪领事馆改为总领事馆,熙华德升任总领事。
9月21日 虹口美租界租地人召开大会,由美国总领事熙华德主持,议决按照1862年3月31日英租界租地人大会通过决议中所提出的条件,将虹口地区的市政管理及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移交给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美租界与英租界正式合并。美租界临时道路委员会在租地人大会提出报告称,美租界采用上海周围的城镇名作为街道名,目前正在竖起路名牌。
10月17日 英美租界正式合并,称为洋泾浜北首外人租界或英美公共租界。
10月28日 法国总领事穆布孙病死于舟山,喇慕接任。
11月23日 上海道台黄芳与法国领事喇慕签订协定:法租界内华人房捐为年房租每100两抽税16两,其中8两由上海道台充会防军饷,8两为法租界巡捕经费。
11月 英租界租地人会议通过了工部局的会计制度。
12月1日 英、法、美、葡、俄领事联名致函上海道台黄芳,请其承认工部局有权管辖无约国犯人,并由领事团监督施行。10日黄芳复函同意。
12月10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决定组织一委员会,负责修订捐税底册。该委员会由上海道台代表、公董局董事、公董局收税员和住在法租界内的3名中国士绅顾文甫、金天、魏荣昌组成,巴隆被指定代表公董局董事会。
12月24日 工部局巡捕房发布告示:虹口及洋泾浜一带居民等自12月31日起每晚六时后,无执照概不准行走。
12月30日 英租界租地人会议通过决议案,规定租界内凡拥有地价为1000两或不满1000两的租地人,享有一份投票权;土地估价每增加1000两,增加一份投票权,还规定,缴纳房屋租金超过500两者,亦可获得一份投票权。
1864年
1月1日 上海公济医院在法租界外滩高尔朋路正式开院。医院章程规定:医院只收欧美病人,中国病人一律不予收治(1877年该院迁至苏州河北岸)。
1月23日 法租界巡捕拘捕上海道台所委派向法租界内中国酒馆征收新税(500两)的3名征税人员。
1月26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宣布:1863年6月30日与上海道台签订的有关征税协定无效,今后如有中国官员在租界内征税,一律拘捕。
2月10日 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决定:上海道台至今未对其属员的行动作出解释,因此通告全体居民,董事会对于1863年6月30日协定所规定的义务从此解除。中国居民的房捐今后按8%抽取,全部归公董局。
2月15日 驻沪领事团会议提议组织违警法庭。
2月 工部书信馆迁往江西路。
3月1日 英国皇家亚洲文会华北分会在会务停止两年多后,是日举行会议,议决恢复活动。9日又开会,推举英国领事巴夏礼为该会主席,修改章程,规定宗旨为:调查中华帝国及其邻近国家的有关问题,出版会刊,设立图书馆和博物馆。
3月16日 公董局董事会决定,把不同行业的税收专利权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让给纳税人陆源安。陆须付10000元保证金。
3月 大英自来火房成立,初收资本15万两,厂址初设汉口路,旋迁新闸路。
4月18日 法国政府任命葛笃为驻沪署理总领事,免去喇慕此职。
4月30日 法租界召开第二次租地人大会,由葛笃署理总领事主持,通过议案,包括建造法租界码头,修改地产凭证及1864年预算,增加巡捕人数至70人,聘任有薪给的总办,皮少耐、施米特、梅纳、巴隆四董事连任等。
4月 查尔斯·彭福尔德任工部局巡捕房督察员。1876年改任督察长。
5月1日 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设立,由英国副领事阿查利作陪审官,会同清政府官员审理公共租界内华人违警案。
6月1日 公董局董事会决定把公董局分为三个部门:巡捕房、总办间和公共工程处,任命奥特门为第一任有薪给的总办。
6月28日 工部局示谕:洋泾浜及内外虹口一带开设的娼、赌、土行、戏馆、茶馆、酒店、烟馆、书院、押店及抬客轿等业,自本月底起,不准无执照者开业。
6月29日 公共租界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举行会议,英侨汉璧礼提议缩减工部局庞大的开支。
8月10日 公董局聘用的巡捕总巡加洛尼在沪就职,并于9月初与公董局订立为期3年的雇用合同,规定总巡的职务为:管理巡捕房全体人员,征收警备方面的捐税,发放居住证和通行证,调查商店执照情况。
8月25日 普鲁士驻沪领事德尔逊到任。
9月10日 公董局董事会确定总办职责:管理董事会的一切文件档案,监督道路的管理和公共建筑物,照管查核并派人征收一切捐税,税款清算送交司库,领导总办处工作。
9月17日 工部局示谕:舢板船执照限2个月到期,换照费1元。无有效执照者,不准在英租界及内外虹口各码头摆渡,违者拿究。
10月12日 公董局董事会通过决议,免去加洛尼总巡职务,暂时任命安托万接任。
12月8日 上海道台丁日昌照会各国驻沪领事,要求分派巡捕,帮助捉拿开赌者,以期禁绝赌场。
12月22日 法国新任驻沪总领事白来尼到任,署理总领事葛笃离任。
12月24日 普鲁士驻沪总领事刺多威到任。
同日 工部局加征小菜场捐。
1865年
1月15日 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联合开展取缔赌场行动。
1月16日 法商自来火行在法总领事馆注册成立,资本3万两,梅纳为经理,施米特为董事长,公董局董事会全体成员兼任自来火行董事。
1月31日 普鲁士驻沪总领事德登贲到任,刺多威离任。
3月9日 英王敕令于上海设立英王在中日高等法院,又称英国按察使署,以取代原有的领事法庭,派洪卑为按察使。
3月10日 工部局董事会举行特别会议,决定特设一委员会从事修改1854年《土地章程》。
3月中旬 公董局董事会会议公布法租界第一次人口调查结果:外国人460人,中国人55465人,共55925人。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布人口调查结果:外国人2297人,中国人90587人,共92884人。两租界总计中外人口148809人。
4月中下旬 工部局修改《土地章程》委员会设立。
5月23日 法租界租地人大会举行,否决法国领事白来尼提出的房客参政案,并通过一项预算方案,削减开支约3万两,不加征新税。
6月7日 工部局董事会决定扩充工部书信馆。
7月1日 公共租界租地人临时会议议决,扩大征收码头捐权力,改码头捐为市捐,凡货物通过海关,不论输入、输出或再输出,均须照抽。上海道台坚持不允,因每年已总捐一笔款予工部局,以免去对中国商人征收码头捐。
同日 工部局验看公所成立,其主要目的是对租界内外侨和洋行雇佣的仆人及华籍雇员进行登记,以便了解雇员以往的品行。
7月 工部局制定新的《邮政规章》。工部局书信馆免费投递使用香港邮资的邮件。
8月1日 工部局发布公告,工部书信馆专代中外客商收发上海等口岸信件,订于8月在南市另立分局,在各通商口岸及北京设立分局。信件按重量收费,日后书信馆有邮票发卖,以便贴用。
8月2日 温思达接任英国驻沪领事。
8月 工部书信馆首次发行邮票,图案为一条大龙,无背胶,无齿孔,面值以纹银计,全套8枚,面值为1、2、3、4、6、8、10、16分8种,题铭“上海工部书信馆”。
9月4日 英国按察使署在上海正式成立。
10月8日 大英自来火房制成煤气灯。
10月12日 上海各报刊载法租界公董局董事会通告,定于19日在公董局召集租地人大会。此通告未经法国总领事同意,并改变以往大会在总领事馆举行的惯例,法国总领事白来尼对此无法容忍,即签发命令,宣布解散现任公董局董事会,所有董事自即日起停止职务,法租界行政事务暂由莫雷尔、泰森、典题、惠托尔等8人组成临时委员会处理,原董事会于1个月内向该临时委员会交出公董局收支明细帐与事务报告。
10月19日 法租界租地人大会在法国总领事馆举行,32名租地人或其代表(原董事会董事未到)出席。会上通过白来尼指定的莫雷尔等8人为临时委员会成员。
10月 工部局对公共租界中区道路实行统一命名,确定东西向道路以中国城市名命名,南北向道路以中国行政省名命名。
11月1日 大英自来火房正式向用户供应煤气,共安装煤气表58只,其中家庭用户39只。
11月6日 署上海知县王宗濂呈禀上海道台应宝时,请求与英国领事交涉,取消公共租界理事衙门判处华人罪犯苦役制度。
11月14日 美国总领事熙华德、英国领事温思达、英国副领事阿查利赴上海道署,与上海道台应宝时商议,双方同意草拟章程以规定苦工待遇,不废除苦役制度。
12月11日 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再次通过有关统一改定路名的决议,并付诸实施。
是年 公董局成立财政委员会,成员由公董局董事组成,其主要职责为审议公董局财政预算。
1866年
1月1日 工部局储蓄银行开办存款业务,存款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并公布章程。
1月7日 工部局火政处成立,组织义勇救火队。
1月10日 上海德国总会成立。
l月26日 原公董局总董施米特、副总董梅纳与董事巴隆拒不交出公董局帐册文件,法国领事法庭对3人进行传讯。
2月2日 法国领事法庭对施米特等宣判,勒令交出帐册文件,若拒不交出,将以武力强制。9日,施米特、梅纳等在公董局交出所有帐册、票据及文件。
2月 公共租界租地人大会通过《土地章程》修改草案,由驻沪领事团送北京各国公使批准。
4月18日 公共租界租地人举行年会,通过议案:授权下届董事会,以无欠款为条件,接管吴淞路、静安寺路及周围诸路并加以整修。
5月7日 公董局设立警务处。法租界巡捕房总巡安托万提出组织消防队加入工部局火政处。
6月 工部局第一支消防队钩梯队成立,由曾经在纽约消防队任职的阿什利任队长。
7月11日 法国总领事白来尼公布《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共18条,规定自9月1日起实行。该章程确定公董局董事会为咨询机构,所有决议均由总领事决定。
8月15日 法商自来火行为庆祝法兰西第二帝国国庆,特供应煤气,供法租界内煤气路灯使用。
11月6日 英租界安装煤气灯175盏、油灯12盏,虹口地区安装油灯18盏。
1867年
1月7日 工部局成立上海水龙公所,由罗勃斯任总机师,并公布章程5条。
3月6日 法租界公馆马路、科尔贝尔路、辣厄尔路、盂斗班路以及洋泾浜沿岸道路均使用煤气路灯。
4月29日 法租界租地人大会决议发出公告,为偿还对法兰西银行的欠款发行6000两公债,期限5年,年息10%,以每年所征捐税收入作担保。
1868年
4月14日 法国总领事白来尼与各国领事协议后,将《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修订公布。
5月15日 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规定了财政税务及上诉委员会职责:监督会计帐,批准工部局开支和贷款,掌管工部局签署的合同、债务、保险单等,确定税额,征收捐款及解决财政问题。
8月6日 工部局工务委员会提出工部局接管界外道路条件:(1)上海道台保证严禁乡人毁坏界外道路,并允负担因毁坏而带来之必要修理费用;(2)豁免所有界外道路钱粮,如无此种豁免前例,即由华方每年捐助数目相等于钱粮之款项。
8月8日 公家花园(外滩公园)建成开放,工部局命令不允许中国人入内游览。
8月9日 两江总督曾国藩派前海防同知陈福勋驻扎在公共租界新建的理事衙门,办理华洋交涉案件。
是年 工部局巡捕房任命了第一任肉类稽查员E·米尔斯,专司检查菜场、肉店的肉类食品。
1869年
1月30日 驻沪领事团开会,讨论工部局工务委员会关于接管界外道路条件,委派美国总领事熙华德、英国领事麦华陀及法国总领事白来尼组织委员会,同上海道台磋商。
l月 工部局任命O·K基尔为公共租界菜场稽查员,负责对菜场出售的副食品,特别是肉类卫生状况进行稽查。
3月20日 法国总领事白来尼回国,达伯理接任。
4月13日 法租界会审公廨经署总领事达伯理与上海道台杜文澜协议成立。是日第一次开庭,会审华洋讼案。
4月17日 法国总领事召开商人会议,研究并讨论保障与发展在华法商利益最佳办法,决定设立商务咨询委员会。
4月20日 英、美、德领事公布《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原理事衙门正式改组成立公共租界会审公廨
5月17日 法租界志愿消防队成立,有队员29人,拟订章程。后消防队加入上海水龙公所。
7月23日 工部局于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以西至静安寺路两旁,栽种树木,树距一丈,用三角绿漆木架保护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