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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冶基(93)333号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规模、工艺设备
同意按沪经技(1993)93号文可行性报告批复,连铸年生产能力为75万吨板坯,板坯规格最大断面为300毫米×200毫米。连铸生产为三厂已建的三米三厚板轧机提供优质坯料。连铸机采用反映当代国际水平和国内最新开发技术的直弧型连铸机(西安电炉研究所设计)。
二、车间布置
车间位于电炉车间南侧,与电炉车间出钢跨相连。连铸车间分四跨,即浇注、一次切割、二次切割、堆坯精整跨。堆坯跨与三米三厚板车间板坯库相毗邻(预留直接热送)。
三、环保、消防、劳动卫生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上述章节内容,本工程主要污染为烟尘,设计治理设施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外部环境。
四、面积、概算
本工程建筑面积为22425平方米,其中连铸厂房17904平方米。概算为22700万元(含连铸辅助厂房2740万元),其中外汇461万美元(汇率1∶5.77)。资金来源,商请市工商银行贷款1.6亿元,上钢三厂自筹6700万元。
为本工程配套的连铸检查化验设施、一次铁皮沉淀池项目必须同步建成,请你局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并立项后组织实施。
(沪冶基(93)654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