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开坯
概述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江南制造局炼钢厂大规模扩建,除已在光绪十七年建成投产的一座3吨平炉外,又从国外购进1座15吨平炉、1座2000吨水压机和数套轧钢机。扩建后炼钢能力大为提高,并开始了轧钢生产。2座平炉所炼之钢水,分别浇铸成3吨或15吨钢块,通过水压机锻打成一二吨重之钢块,再经36英寸(914毫米)轧机粗轧、24英寸(610毫米)轧机开坯,交由18英寸、12英寸轧机轧制成材。从此上海有了开坯生产。
辛亥革命后,和兴钢铁厂(上钢三厂前身)、茂兴钢铁厂(上钢八厂前身)、由日商开设的黄兴路工场(今上钢二厂前身)等单位共拥有2套直径500毫米、1套直径360毫米轧机,能用4英寸钢锭开坯连带轧材,但都没有形成专业开坯,其余各轧钢厂所用原料都是旧料、边料、或用拆船板裁剪而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4月,华东工业部为了缓解当时28家钢铁企业因“二六”轰炸和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禁运所带来的困难,除发动炼钢车间千方百计增加钢产量外,还从东北和华北地区调运钢锭来沪,组织上钢二厂、上钢三厂、新沪钢铁厂以及私营茂兴钢铁厂和私营中华制铁厂的轧机开坯。所开之坯,除自用外还提供商品坯9142吨,以加工定货方式,供各私营小轧钢厂加工成材。从1950年开始,上海钢铁工业的商品坯逐年增加。至1958年,所供商品坯累计达到131万余吨。
商品坯的发展,成为连接上海钢铁企业之间的纽带。改变了旧中国时期上海钢铁企业的分散状态,形成了一个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群体力量,对上海钢铁工业的对私改造、行业改组、钢材的专业化生产,以及钢材品种规格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1958年,上钢系统开坯71.6万吨,供轧制钢材之需要,加上部分轧机用钢锭直接成材,共生产坯材81.3万吨,比1949年的1.5万吨增加54倍。钢材规格亦由1949年的40个发展至1957年的1600个。商品坯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
1950~1990年,提供商品坯的单位主要有上钢一厂、上钢二厂、上钢三厂、上钢五厂、上钢八厂、上钢十厂、新沪钢铁厂和上海钢铁研究所等单位,供应的商品坯累计为2774万吨。其中,上钢一厂为1425万吨,占总供坯量的一半以上,这些供坯企业对上海钢铁工业的整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7~1990年提供商品坯单位、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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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起讫年份 |
供坯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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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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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5,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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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一厂 |
1959~1990年 |
14,253,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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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二厂 |
1950~1990年 |
4,35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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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三厂 |
1950~1990年 |
1,529,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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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五厂 |
1959~1990年 |
2,333,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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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八厂 |
1950~1990年 |
1,978,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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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十厂 |
1956~1979年 |
2,95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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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沪钢铁厂 |
1950~1990年 |
259,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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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研究所 |
1957~1986年 |
90,519 |
1950~1990年专业开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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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机分类 |
套 |
累计产量 |
起讫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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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842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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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轧机 |
10 |
1892万吨 |
1950~199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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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轧机 |
4 |
5437万吨 |
1959~199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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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轧机 |
1 |
1093万吨 |
1959~199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