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概述
上海是全国经济中心,是民族工商业最发达的城市,也是民族工商业者最集中的地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民族统一战线,为上海建立和发展工商业团体创造了有利条件。1949年8月5日,在一届一次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31名工商界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议案,经大会表决通过。会后,市人民政府与工商界人士协商筹组,8月26日,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成立。1951年2月,召开上海市工商界代表会议,通过《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章程》,正式成立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
市工商联筹备会时有团体会员(各业同业公会)、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4万多户(人)。1951年会员8万余户(人)。1953年3月,上海市一届三次工商界代表会议决议把以同业公会为会员单位的组织形式改变成以企业为会员单位的组织形式。同年12月,市工商联会员数为16.23万余户(人)。
建国初期,市工商联团结并指导工商业者遵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工商界人士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捐款、捐物、慰问志愿军,参加“三反五反”运动,指导私营工商业者在国家总的计划下发展生产,改善经营,代表私营工商业的合法利益,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组织工商业者学习毛泽东对工商业者“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命运”的指示,组织全市各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安排工商界人士担任专业公司领导职务。举办工商界政治学校。1957年8月,市工商联与民建市委联合组成“上海市工商界整风工作委员会”。市两会(工商联和民建)由于联系的对象和任务趋同,于1958年5月合署办公。市两会组织工商界人士参加两会中央召开的“神仙会”,进行和风细雨式的自我教育。组织和帮助成员加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市工商联成立后,组织工商界家属学习,推动家属参加社会活动。使其在“三反五反”、公私合营运动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工商界家属以里弄为基地,热心公益,举办托儿所、参加义务劳动等。至1966年,有15人次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80人次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工商联受到冲击,被迫停止办公。脱产参加市工商联工作的正副主委、执常委被勒令回原单位接受批斗,有的甚至被关押,列为“专政对象”参加劳动。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恢复会务。市工商联协助中共和政府落实对民族工商业者的各项政策,为错划右派的工商界人士平反,发挥工商业者技术和管理专长,使其为经济建设献计出力。1979年上海工商界成功组团出访香港,同年又集资组建“上海工商爱国建设公司”。由市工商联牵线搭桥,1980年成立上海第一个沪港合资企业——联合毛纺织厂。后创办“上海工商专业进修学院”、“上海工商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和“上海工商学院”。1987年、1990年2次成功举办上海市工商联企业会员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
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赋于工商联新的任务,主要是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思想工作。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的桥梁,其工作对象,除原工商业者外,主要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侨胞、台胞、港澳同胞)投资企业和部分镇企业及其他企业的代表人士。1992年1月,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关于做好本市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指导市工商联开展各项工作。市工商联调整会员结构,至1993年10月吸收私营企业会员2788个,个体工商户会员926个、三胞企业会员204个。
1993年11月,市工商联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按照修订的《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将主任委员制改为会长制。同月,中共上海市委批复市工商联同时称上海市商会。“上海市商会”在1995年2月九届二次执委会上正式揭牌。
市工商联在调整会员结构、完善商会职能、拓宽商会服务功能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实践,先后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代表人士评定职称、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协助办理出国出境护照、贷款担保等;贯彻执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和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工商联领导职务,推选人大代表和推举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加强拓展对外联络工作,多次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工商团体。1995年成功地举办沪港阪(上海、香港、大阪)经济合作与发展研讨会。1997年首次组团出访台湾,沟通两岸工商团体的交往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1951年2月~1997年12月,市工商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0次,召开监察委员会会议11次,召开常委会议118次(1951~1964年71次,1977~1997年47次),召开执委会议75次(1951~1966年47次,1981~1997年28次),共经历10届,跨4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