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上海市工业会
概述
民国36年(1947年)官僚资本已占整个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工业和运输业固定资本的80%。官僚资本家利用政治特权,对民族资本进行无情的兼并。10月,国民政府立法院颁布《工业会法》,决定在各省、市、县建立工业会,全国成立工业总会。上海市社会局奉国民党中央社会部训令,要求上海在民国37年5月底前完成改组各工业同业公会和成立工业会。市社会局指定市化工原料工业同业公会等23个公会及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等20家工厂作为发起单位筹备上海市工业会。民国37年6月1日召开上海市工业会发起人会议,推定筹备委员49人。同年8月22日,上海市工业会正式成立,出席成立会的有市区工业同业公会、工厂、会员代表以及国民党中央社会部、农工部、上海市党政要员300余人,会议选出理事、常务理事及理事长。
市工业会会员以同业公会为单位,有工业同业公会和总部设在上海的苏、浙、皖等地区同业公会共计81家,所属工厂万余家。工业会理事会下设工业技术委员会、输出入研究委员会、工业标准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等14个委员会。办公机构设总务、业务、服务、调解等4科。
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出台“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试图采取改革币制等措施搜括民财,增加军费,打赢内战,扭转危局。10月发行金圆券,实行金、银、美钞管制。但金圆券又迅速贬值,造成物价飞涨、原料紧缺、工业企业开工不足,有的甚至停产。市工业会出面向国民政府呼吁,请求工业贷款、争取外汇、收购成品、降息减税。11月20日,国民政府又颁发“进出口贸易联锁制实施纲要”,使进口原料与出口制品相互联系,进口金额与出口金额彼此对锁,但是实践又使联锁空有其名。市工业会多次召开会议,代电请愿,奔走呼吁,向政府提出改进意见,然均未果。民国38年初,解放军逼近南京,国民党政局更加动荡,金圆券一日三贬,国民政府欲将货物税一项改为实物征收,上海工商界据理力争,使国民政府取消货物税征实的打算,市工业会还提出南北易货,但是因国民党军队严密封锁水陆交通而未成。
民国37年9月至次年6月,市工业会理监事会议和临时理监事会议共21次。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解放初市工业会与市商会联合组成临时工作小组委员会,以待接管。1949年9月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接管市工业会,市工业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