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顺治年间起至民国初年,在上海地区以豫园为中心,广及闸北、虹口、黄浦、南市等区域,由各地来沪的同乡或同业组成的会馆、公所,经新建、分化、改组,有名可按的达255个。这些会馆或公所基本属于工商行业团体性质,是由旅沪的工商业者发起组织的。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颁行了《工商同业公会法》等社会团体整顿条例,对工商行业团体性质的会馆公所进行了改组,继续存在的会馆公所则划为慈善团体的范围予以管理。
第一节 沿革 第二节 成员和职员 第三节 选介 第四节 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