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民防志 >> 第三编通信警报


第三编 通信 警报

解放前,上海市的防空部门没有设立通信机构。国民党淞沪民防司令部从上海撤退时,遗留下来10部电话机。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民防处编制有1个通信排。1954年人防通信建制归属市公安局防空处。1979年市人防办正式成立通信处,是主管全市人防通信工作的职能部门。1983年成立市人防通信站。市人防办通信处和通信站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6年市人防办承担抗震救灾任务后,通信设备实行平战结合。经过10年的建设,1997年上海民防通信有6种通信手段,即:有线电话、无线电话、无线传真、小微波图像传真、移动通信、集群专用通信。

防空警报始于民国31年(1942年)。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首次规定用警笛、电铃作防空警报器材,以后制成防空警报汽笛25台。采用“万能操纵机”控制警报发放。国民党政府接管上海后,防空警报汽笛只剩16台。上海解放后,防空警报由人防部门主管。1953年开始研制电动警报器,1980年全部安装由上海跃进电机厂生产的JO3F100L2双翼卧式电动警报器。1967年淘汰“万能操纵机”改装JB3警报发放控制系统,1982年又安装无线电警报遥控系统,使上海防空警报实现有线和无线双重控制手段。从1983年起至1997年,使用国家人防委统一规定的全国人防音响警报信号: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3种。

民防通信警报设备的维护管理。凡属人防自有的通信、警报设备,由人防办自行维护管理;对租用市电话局的专用线路,由市电话局专用局负责维修保障;对警报设备的电源,由市供电局保障。从1989年起,全市警报器管理实行市、区(县)、警报器设置单位三级管理,共建立警报器兼职专管员134人。

第一章通信
第二章警报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