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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民防志 >>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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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民国21年(1932年)

128日 日军进犯上海闸北等地,第十九路军奋起抗战,一·二八淞沪保卫战爆发。

129日 日军飞机轰炸商务印书总馆,投弹6枚。

25日 日军飞机数十架狂轰滥炸天通庵路、公兴路、青云路及附近一带,北火车站被炸,投弹300枚以上。

31日 侵沪日军总司令白川率陆海空三军,发动全线进攻,日军飞机在庙行、江湾、浏河一带狂轰滥炸。

13月 一·二八淞沪抗战期间,日军派出飞机300余架,轰炸庙行镇、吴淞镇、大场镇和闸北、南市等地区的民房、工厂、学校、商店,上海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法学院、同济大学等7所高校和吴淞商船学校、市北中学等12所中学及24所小学被毁。

同年 根据上海社会局调查统计,闸北、彭浦、江湾被日军害死1208人,伤害531人,失踪763人,其他18217人。仅江湾地区房屋被烧被炸7593间,闸北地区无家可归居民达五六十万人之多。

民国26年(1937年)

77日 日军侵占卢沟桥,抗日战争爆发。

78日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巡回防空展览会正式在上海开幕,13日闭幕,展览会期间特约上海各电影院放映防空电影30多部。

85日 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组织防空总队,担任非常时期的防空任务及指导市民防空救护工作。

813日 日舰重炮向闸北轰击,日陆战队向驻在西宝兴路附近的保安队射击。国民政府军队为自卫予以抗击,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

816日 国民政府空军32架飞机飞至吴淞口、浏河一带,轰炸日舰。

同日 国民政府空军飞机1架,因飞行员受伤,于下午4时许飞越租界上空,炸弹误落在大世界前(今延安路西藏路口),行人死伤较多。

817日 日军飞机由吴淞口外日舰起飞,每批36架,连续轰炸闸北,投弹100枚以上,死伤70余人,150余间房屋被炸毁。

818日 日军飞机25架,轰炸新民路、大统路、北火车站,投弹33枚,死伤100余人。

819日 国民政府首次公布《防空法》,共十五条。

823日 日军飞机共40余架,轰炸闸北,投弹100枚以上,死伤20余人,炸毁房屋200余间。是日日军飞机3架,轰炸金山枫泾,炸死炸伤40余人,炸毁房屋30余间。

同日 国民政府空军攻击机1架,在向黄浦江日舰轰炸时,因炸弹挂钩脱落,致两枚炸弹误落在南京路永安公司附近,炸伤群众约2000人。

824日 吴淞口外日航空母舰上的105架飞机全部起飞,在上海近郊轰炸。日军飞机轰炸南京路先施公司,死伤300余人。

827日 国民政府空军零时5分再度袭击黄浦江一带日军军舰。

828日 日军飞机4架轰炸上海南火车站,站台、旱桥全部炸毁,死伤1800余人。

829日 日军飞机6架,轰炸虬江路、宝山路一带,投弹9枚,死伤3人,炸毁房屋50余间。

830日 日军飞机6架,轰炸老靶子路(今武进路),投弹20余枚,死伤10人,炸毁房屋50余间。

831日 日军飞机在大场扫射红十字会救护队,又轰炸杨行车站,死伤200余人。

95日 日军飞机轰炸北新泾镇、周家宅,死伤100余人。

98日 日军飞机轰炸松江火车站,一列难民客车被炸,死300余人,伤500余人。

918日 国民政府空军夜袭驻虹口的日军阵地及飞机军械库,8次轰炸黄浦江上的日舰,击毁2艘。

1014日 国民政府空军20余架飞机飞临上海,夜袭日军。

1018日 日军飞机3次轰炸松江火车站及难民列车,死伤妇幼700余人。

1024日 日军飞机177架狂轰滥炸大场地区,投弹500多枚,大场周围2000米范围内被毁殆尽。

102527日 日海军出动飞机850架次对华界地区进行轮番轰炸,共投弹2526枚。北火车站办公大楼附近的几百家零售商店及楼面上的住宅,被全部摧毁。

102829日 日军飞机轰炸松江城厢镇,投弹200余枚,死伤400余人,房屋大片被毁。

1112日 上海沦陷。

同年 日军内设陆军防空司令部和海军防空司令部,对外称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JP

民国28年(1939年)

75日 日军出动4架轰炸机,轰炸南汇县大团镇。

民国29年(1940年)

1121日 国民政府确定每年1121日为中国“防空节”,是日为首届防空节。

民国30年(1941年)

97日 日军上海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召开民间防空研究会的通知,要求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指派12名高级人员出席。该局决定由联络专员浅海清一(日本人)、科长张玉斋参加会议。会议于910日正式召开。

128日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上海公共租界。

民国31年(1942年)

729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民间防空规程》和《灯火管制规程》布告,要求上海地区居民务须服从。

82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对保甲人员进行防空训练。将各巡捕房改为防空总部,分巡捕房改为防空分部。利用警笛与电铃作为空袭警报。工部局警察局防空科与交通科合并称交通防空科,松本伍郎(日本人)任科长,负责督励各警察署长,并指导保甲防空任务。

814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家庭防空消防要纲》布告。

816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开始强行督导训练市民防空。

819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在工部局内成立公共租界民防空本部,伪上海特别市参事议会长兼任民防空本部部长。

820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在警务处俱乐部举行防空会议,规定上海分成两防空区,一为海军区,一为陆军区,分别由日军陆海军管理,灯火管制由保甲担任。

823日 松本五郎负责有关防空的一切事宜,并以松本五郎为首组成防空委员会,委员由日本官宪、民间、伪市政府、中外民间代表选任。

825日 晚上730分~1130分,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强行举行首次上海全市灯火管制演习。

828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在南京路七重天等单位修建4台防空警报汽笛。根据日海军防空司令部指令,由警察局发放防空警报。

829日 下午上海两租界试放空袭警报,试放时间共10分钟。

98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协力防空指挥部成立。

921日 法租界中央区举行防空演习并进行灯火管制。

105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布告,规定上海市防空警报信号。

1127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发训令《上海市防空音响交通管制规定及上海市防空救护规定》。

1214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规定,上海市从121423日,为期10天进行防空、防火、防毒、避难、待避、救护等内容的综合性防空训练。

民国32年(1943年)

322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布告,在空袭管制下,使用车辆要有特别通行证。汪精卫之妻陈碧君托人写便条给伪市政府秘书长罗君强要一“非常”车牌(通行证)。

41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强令上海地区进行综合性防空演习,时间为4天。

810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各分局通知所辖区保甲,要求市民住宅及商店以及高层建筑物等玻璃窗上粘贴防碎纸,预防空袭时玻璃破碎伤人。

91日 工部局警察局交通防空科改称警防处防空科。

929日 伪上海特别市政府行政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公共租界民防空本部改称为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由市长陈公博兼任本部长。

11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在大光明戏院进行防空宣传活动,先后参加人员6000人。

1117日 上海市已有防空警报器21台。

122日 伪上海特别市沪西警察局规定在市区东部、西部、北部地区和中央地区设立空袭蒙难尸体收容所。

同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印发《市民防空指导经过报告》,该报告共37条,全面总结了民国3132年成立防空组织机构2年来的工作。

民国33年(1944年)

1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署训令,定于民国3319日为“防空日”,嗣后,于每月9日举行“防空日”活动。是日为首次“防空日”,全市进行防空宣传和训练。

31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兼本部长陈公博签发通知,启用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之关防印章。

33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发出布告,上海市自即日起,实施永久灯火管制。灯火管制时间为每日日落时起至翌日晨日出时止。灯火管制时,要求市民关闭窗,并用黑布窗帘遮蔽亮光,每一室内灯泡总共限在20瓦以内。326日,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署训令《灯火管制实施要纲》。

520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规定,从本月2631日内选定2天为民间防空训练。训练内容为待避、避难、灯火管制、交通音响管制、救护、通信联络等。

78日 美军飞机首次空袭侵沪日军。

7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举行第七个防空训练日,除举行各种防空训练外,并实行交通音响管制。

827日 美军飞机3架对上海市区、吴淞等地的日军目标实施轰炸。

830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规定从即日始在市区长宁路分局等16个警察分局内构筑防空壕。

95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在南市设防空瞭望台。

99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规定《空袭时报道措置要则》。

911日 上海开始使用伪宣传部中央书报发行所印制的《防空图谱》,向市民宣传防空知识。该防空挂图全套40幅,其中印有美国、苏联、英国、德国等轰炸机彩色图,并配文字介绍其战斗性能。

920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派员赴华北各地及日本,考察当地市民防空情形。

924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发训令,命令市政府所属机关工作人员,凡在办公时间遇有空袭警报,应各在原处办公,不得擅离职守。

104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发布《待避指导要纲及待避须知》,要求各警察分局指导市民防空训练。

102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规定市区挖水井,以解决防空用水问题。

111日 日军举行上海第十一次防空演习,除循例举行训练外,首次实施拂晓综合训练。

112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发训令《上海特别市政府特设防空总团组织办法》。

1110日 美军飞机对日军进行规模最大的一次轰炸,主要空袭江湾机场、龙华机场、高昌庙军用仓库和停泊在黄浦江中的日军军舰。日军只进行零星高射炮射击,未升空应战。

1111日 美军飞机空袭日军。西区市民被炸死2人,受伤11人。

1120日 伪上海防空训练所在静安寺路跑马厅举行第一期防空指导员开学典礼,参加受训对象是保甲团员及其他人士,每期受训时间为35天。该防空训练所先后举办了6期,受训人员共1458人。

1121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规定《牛马等牲畜拖挽车辆防空措置》。

同日 美军B29型飞机再次对日军进行袭击。

1125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签发布告《上海特别市公共娱乐场所防空措置暂行办法》,共十二条。

11月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兼局长陈公博签发命令,上海成立防空区,并发布《防空区要纲》。

1226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要求各区保甲增设防空工作团,协助空袭期间的救灾工作。

民国34年(1945年)

15日 伪国民政府内务部部长梅思平签发关于《车站码头等地方警察执行防空职务应行注意事项》。

115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周佛海兼任上海市民防空本部部长。

120日 美军P51型飞机一架坠毁于奉贤县继行乡八保境内(今金汇桥东北二公里许),美飞行员盖依尔被当地群众救护后送交“忠义救国军”游击队。

121日 美军驻华第十四航空队二十一战斗队第一一八战略侦察机中尉飞行员托勒特与其他25名同伴,驾26架野马式P51型飞机,自江西赣州起飞经2个半小时飞达上海上空,托勒特驾驶的飞机被日军击落。

223日 伪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人口疏散委员会,伪市政府秘书长罗君强兼任主任委员,委员由有关部门共11人组成。市人口疏散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人口疏散委员会组织规程》,推选各组负责人,决定从31日起正式办公。

31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举行防空壕宣传周活动,推行蛸壶式及改良蛸壶式两种简易防空壕标准图纸。上海市区各影剧戏院放映有关电影和幻灯片,并在外滩举行公共示范防空壕开工典礼。

37日 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兼局长周佛海签发训令《暂定工场自体防护指导要纲》,规定有15人以上的工场,由各警察分局派员指导训练。

413日 伪上海特别市人口疏散委员会制订《人口疏散执行办法草案》。

428日 夜,美军B24型飞机2架飞临上海市执行战斗任务,遭日军高射炮射击。

54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周佛海令所属人员,对防空设施及执行防空任务人员不得有任何妨碍行为,违者处分不贷。

523日 上海浦东南区各乡镇已构筑防空壕共149个。

617日 下午,美军B24B25型飞机多架,两次飞临上海市东北部上空袭击日军。

618日 中午,美军P28P57型飞机多架轰炸上海周围飞机场。

622日 中午,美军B24B25P57型飞机几十架对上海周围的日军飞机场及黄浦江岸边日军主要设施实施轰炸。

71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长周佛海签发《上海特别市各级学校防空实施办法》。

7月 美军飞机在金山钱圩桥上空投弹9枚,炸死3人,伤3人。

83日 日军上海陆海军防空司令部告示,自即日起飞机袭击上海时,将停放空袭警报。

89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举行第二十次“防空日”活动,全市除循例实施各项训练外,着重进行了分局警察、保甲动员、通信联络、灯火管制四大训练。

810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在郊区各县政府及郊区公署内分别成立防空支部,防空支部长由各县长及郊区署长兼任。

815日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817日 伪上海特别市市民防空本部发出告示,即日起停止防空工作,解除防空命令及灯火管制。

民国35年(1946年)

824日 国民党空军总司令部电令上海市政府,迅即成立上海市防护团,并将组建情况上报。

93日 国民政府内政部通知上海市政府统一规定防护团团员服装式样。

1121日 第七届防空节,上海市政府召开纪念大会,举办防空展览,检阅防空及防护部队。

民国36年(1947年)

2月 上海市政府成立防护团,团长由上海市市长吴国桢兼任。防护团的任务是组训民众,办理防空救护事宜。

321日 上海市政府第七十一次市政会议决议,将市防护团改称为上海市救护委员会。

1121日 第八届防空节,上海市政府施放空袭警报、紧急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信号。各工厂也同时鸣放汽笛。

民国37年(1948年)

513日 《申报》全文刊登国民政府《修正防空法》。

811日 上海市救护委员会(即市防护团)成立,市长兼任主任委员,警察局及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各有关局长兼任。上海市市长兼上海市救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国桢召开上海市救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组建消防大队、交通管制大队、工务大队、救护大队、防毒大队等防空工作。

102日 上海市政府秘书长沈宗濂代市长吴国桢主持召开上海市救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了有关防空的组织及训练计划问题。

1027日 首都防空司令部电告上海市政府称,解放军从苏联获得飞机数百架,将轰炸各大城市。上海市政府命令市警察局及市救护委员会注意防范。

1216日 上海防空指挥部成立。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兼任上海防空指挥部指挥官。上海防空指挥部设在江湾路10号淞沪警备司令部内。

同日 上海市警察局发布《防空须知》,共31条。

民国38年(1949年)

11日 国民政府国防部令,上海防空指挥部改名为淞沪民防司令部,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兼司令。

427日 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兼主任委员汤恩伯通报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决定在军事区域以内之大学如复旦、交通、同济、大夏、暨南等校应限令提前放假以便驻军。当天,淞沪警备司令部发表《疏散人口告市民书》。

430日 淞沪民防司令部举行第一次防空联席会议,讨论了消防、救护、避难、交通管制、音响管制、灯火管制、维持社会治安等防空工作。上海市警报汽笛共16台。

527日 上海解放。

6月 国民党飞机连续7次空袭上海市区。其中29日有9架战斗机对闸北、虹口特别是北火车站投弹40枚,并进行多次扫射,使该地区市民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

7月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政治部训练团接管处奉命组建民防处,于117日正式成立。民防处下设组训科、防勤科。该处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建制。

8月 国民党飞机连续12次空袭上海。其中3日有6B24型飞机集中轰炸江南造船所,投弹30余枚,造船所遭很大破坏,一度生产停止。

9月 国民党飞机空袭上海,黄浦江上船只和杨树浦地区码头遭轰炸。

1949

1023日 国民党飞机轰炸金山、亭林、张堰、漕泾、山阳等地,炸死26人,炸伤72人,炸毁房屋100余间。

10月 国民党飞机6次空袭上海,轰炸铁路交通线,其中5次轰炸淞沪铁路和沪宁铁路及北火车站、真如编组站。31日,又出动各型飞机11架,对吴淞口码头和水上船只轰炸,两小时投弹60余枚,炸沉登陆舰、机帆船24艘。

114日 根据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的决议,成立上海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即首任上海市人民防空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员郭化若兼任主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曹漫之、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上海市邮电总局副局长黄萍兼任副主任。

1116日 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召开防空工作会议,成立防务总团部。其任务是领导和组织全市防空救护工作,由市公安局局长李士英兼任团长,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序周兼任副团长。

同年 527日至1231日,国民党飞机共38批,115架(机型B25B24P51P47P37等)空袭上海市区,共投弹272枚,死伤军民1093人,毁坏房屋共1000余间,机帆船及艇27艘。

1950

123日 国民党飞机空袭金山漕泾驻军,解放军干部、战士牺牲33人。

125日 国民党飞机B2412架,P51P38型各1架,对上海江南造船所以及浦东修船厂、杨树浦地区再次实施狂轰滥炸。江南造船所中弹21枚,26艘舰船被炸伤炸毁。在1月份的空袭中炸毁民房400余间,伤亡400人左右。

26日 中午1225分~下午153分,国民党飞机417架(机种:B2412架,B252架,P381架,P512架),对上海市区进行狂轰滥炸投弹48枚。史称“二六”大轰炸。杨树浦美商上海电力公司(今杨树浦发电厂)、南市华商电力公司(今南市发电厂)、重庆南路法商电力公司(原是柴油机发电厂,后并入南市发电厂)、闸北英商电力公司(今闸北发电厂)和吴淞镇及其附近地区被炸,供电量从25万千瓦下降到4千千瓦;市民、职工和解放军干部、战士共伤亡1448人;毁坏房屋共1180多间。财产损失无法统计。上海市市长陈毅、副市长潘汉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刘宁一,上海市总工会主席刘长胜等领导到被空袭的发电厂慰问。

27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积极布置防空避免与减少损失的紧急通告》。

2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上海市空袭警报期间交通管制办法》和《上海市空袭警报期间灯火管制办法》。

同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来电对受国民党飞机疯狂轰炸的上海市全体人民致亲切慰问,并向死难的同胞致哀悼。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行政会议部署防空工作,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出席会议并报告上海轰炸后的情况。

2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房屋住宅防空防火办法的布告》。

同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卫生处、上海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发布联合通告,要求所属医药卫生机关、医院等,目前应以防空救护为中心工作任务。

210日 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将上海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改名为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即第二任上海市人民防空委员会),郭化若为主任,扬帆、曹漫之为副主任。211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命令,12日登报。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为全市防空治安的统一领导机构,下设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由主任郭化若兼总指挥,副主任扬帆、曹漫之为副总指挥。

同日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反轰炸破坏的宣传要点。上海市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反国民党飞机轰炸及防空、疏散、救济等问题。由陈毅主持会议,副市长潘汉年报告26日国民党飞机轰炸上海电力设备经过及采取的紧急措施。

212日 市长陈毅、副市长潘汉年参加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的上海市各界人民反对国民党飞机轰炸暴行追悼死难同胞大会。到会有总工会、青年团、民主青年、学联、民主妇联、工商联筹备会、各民主党派、文教界、郊区农民、受难烈士家属及党政军各界代表2000人。

同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发出通告,下午5时市区试放防空警报,希市民闻声勿惊。

213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暨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成立防空治安委员会,吴仲超为主任,景晓春为副主任,委员共13人。

214日 陈毅、粟裕签署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为应付敌机轰炸紧急情况,市政府及财经机关特取消春节例假。

21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关于防空期间七条禁令的布告》。并宣告成立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救护处,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救护处下设指挥、急救、医疗、训练、供应、总务6个组。

218日 经中共上海市委同意,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颁布《关于机关防空保卫组织领导办法》。

219日 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发布《使用空袭标帜及指挥交通旗帜办法》。

2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上海市防空警报讯号及发放办法》。

221日 国民党轰炸机7架、战斗机3架空袭上海,再次轰炸闸北电力公司(今闸北发电厂),该公司发电机被炸坏,发电一度停止。

222日 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制定《关于组织区防空治安委员会及人民防护队的草案》。

223日 遵照市长陈毅指示,由警备部队和市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华东局保卫部抽调人员充实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郭化若任主任委员。上海市人民防空治安委员会印发《人民防空须知》,登报和印发张贴。

225日 上海市人民防护队成立,其任务是协助处理空袭善后工作。防护队下设大、中、小队。小队有防空设备组、消防组、急救组、纠察组。

2月 陈毅、粟裕签署颁布施行《上海市人民防护队编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