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公用事业设备生产
概述
上海公用事业企业在百余年的经营中,除了对公用事业的设备进行保养修理外,还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制造体系。
从建立第一家公用事业企业,到上海解放为止,公用事业企业所需的设备都是从市场上购置的。晚清时,许多设备国内不能生产,只能用进口设备或请外国公司、外国技术人员设计。洋商经营的公用事业公司,对于中国能生产的普通设备和材料也要从他们本国购买。抗日战争胜利后,有几家小厂从事以卡车改装少量公共汽车的业务。到解放时,上海只有一些小厂生产铸铁管、管配件一类的简单产品。
解放前的公用事业企业,一般都设立修理工场,有的设修理厂,从事煤气表、灶具、自来水表及公共汽车、电车等修理,兼生产一些供修理用的零部件,偶而进口一些零部件,装配少量的煤气表、水表,用卡车改装木质车身的简易公共汽车。
解放后,社会对公用事业的需求增大,但维持和发展公用事业所需的设备却很难解决,迫使上海的公用事业企业自己生产所需要的设备,并逐步发展,形成一定规模,有些产品还销售到全国各地。
20世纪50年代是上海公用事业设备生产的起步阶段。开始制造的有:第一代双管3立方米/时家用煤气表(以下按习惯简称3立方米表,其他规格同)、第一代54型家用双眼铁板煤气灶、多种口径的水表、几种型号的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50年代专业生产铸铁管和管件的工厂,初年产量不到500吨,中期增加到近5000吨,期末年产能力达60000吨,能满足上海供气、供水事业排管工程的需求。
1960年3月,为加强对公用事业设备生产的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公用事业设备制造公司(后改名为上海市公用事业设备修配公司),把原属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客车修造厂、电车修配厂、轮胎翻修厂和公私合营上海市轮胎翻修厂以及市自来水公司的上海铸管厂纳入管理。不久,组建成专生产微型客车的小客车厂;从铸管厂分出专生产管配件的管件铸造厂;公私合营轮胎翻修厂与国营轮胎翻修厂合并。设备制造公司下属的6个工厂分为3种类型:铸管厂、管件厂、小客车厂从事制造;轮胎翻修厂从事修理;客车厂和电车修配厂原来从事公共汽车、电车修理,60年代逐步生产多种型号的公共汽车、电车及配套所需的配件、附件,微型客车的发动机和无轨电车的电气设备。三年困难时期,铸管厂一度停产。为适应国家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公用事业设备制造公司确定“一修、二配(配件生产)、三制造”作为生产安排次序,公司改名为市公用事业设备修配公司,客车修造厂改名为客车修理厂,电车修造厂改名为配件一厂,小客车厂改名为配件二厂,减少车辆生产,增加车辆大修。从60年代起,这些工厂增添设备,充实技术力量,从产品设计到生产工艺都积累一定的经验,产品开始改进升级,生产出铰接式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连续铸管,并向产品系列化、标准化发展,有些产品达到当时国内较好水平,国内不少城市前来订购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还有少量出口第三世界国家。
煤气表具厂和水表厂因与自己公司业务关系密切,未划入设备公司管理,60年代以后也获很大进展。60年代试制成功家用双眼搪瓷煤气灶,1963年改进的15毫米6301型水表和1964年改进的20毫米6402型水表,达到当时国内较高水平,成为1965年全国统一设计水表的主要参考依据。1969年11月,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工交组批准撤销市公用事业设备修配公司,把其所属客车厂、小客车厂划归市机电一局管理,其余4个厂按其产品属性分别划归市公交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后来客车厂又划回公用事业系统。
70年代末,对公用事业设备的需求大增,各公用事业工业生产厂经过70年代后期的整顿,又开始发展。1979年1月,市公用事业设备修造公司重新成立,下属有客车厂、电车修配厂、轮胎翻修厂、上海铸管厂、上海管件铸造厂、水泥厂等6个国有企业,以及客车配件厂、客车附件一厂、客车附件二厂、三轮阀门厂、铸件厂等5个集体所有制工厂。加上没有划入公用设备公司的属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表厂和节水设备总厂以及市煤气公司的表具厂,共有14个工厂从事公用事业设备生产。
1987年末,全国清理行政性公司,市公用事业设备修造公司再次撤销,这些工厂再次分属有关公司或由市公用局直属,继续从事公用事业设备生产,少数工厂在以后改变生产或停产。
至1995年底,老产品不断改进,不少产品升级换代,产量和质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满足上海市需要后,还销售到各地,少量销往国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