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鸿章关于江南制造局奏折一则 二、署两江总督周馥:奏谓划分船坞改照商办 三、署两江总督周馥札:准总理南、北洋海军事务广东水师提督军门叶咨案 四、中华造船机器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江南造船所命令 六、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征用令 七、国家机械委关于成立上海船舶工业公司的批复 八、上海船舶工业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