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军用舰艇
清同治六年(1867年),江南制造局在科学家徐寿、华蘅芳等主持下,开创中国近代造船事业,于清同治七年建成中国近代第一艘600吨木质船“恬吉”号(后改“惠吉”号)。清光绪二年(1876年)建成300吨铁甲兵船“金瓯”号,船体建造从木质发展到铁质。至光绪二十一年,共建成8艘兵船。清政府饬令停造兵船。民国7~10年(1918~1921年)为美国建成4艘万吨运输舰,显示出上海巨大的造船能力。民国25年又建成“平海”号巡洋舰,可与日本同型舰“宁海”号匹敌。抗日战争爆发后,直到上海解放,民族造船工业凋零,舰艇建造衰落,至1949年仅造舰艇114艘。
解放后,1952年,试制53甲巡逻艇,并批量生产。1953年6月4日,中苏两国政府签定了“六四协定”,上海有沪东、江南、求新等船厂,承担了苏制6601护卫舰、6603中型鱼雷潜艇和6604大型猎潜艇的转让制造,1957年完成这批舰艇的建造任务,及时为人民海军提供了必需的装备,也为日后仿制与自行研制舰艇积累了经验。1959年,2月4日,中苏两国政府又签订了“二四协定”,上海有3家船厂承担从苏联引进技术建造舰艇。正当三型产品(改进的中型鱼雷潜艇、导弹艇和水翼鱼雷艇)开工不久,1960年7月,苏联单方面撕毁协议,使引进建造工作陷入困境。上海造船职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力更生,终于在60年代中期就完成了这批军船的建造。1965年后,上海船舶工业,根据海军装备科研第三个五年计划,先后建造了035潜艇、导弹驱逐舰和037反潜护卫艇。1986年,中国第一艘新型导弹护卫舰在沪东造船厂建成,上海舰艇制造步入了导弹化、电子化、自动化、现代化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