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无线广播在沪上刚刚兴起,即和商业经营联为一体。上海早期的广播电台多由无线电公司或经销无线电产品的公司设立,目的是推销本公司生产和经营的收音机等无线电器材。以后,逐渐发展到为其它厂商的产品做宣传并收取一定费用,即广告经营。由于有了广告收入,一些商人纷纷投资办电台追逐利润。作为中国最大工商业城市的上海,广播广告在解放前已经相当发达。
解放后刚建立的上海电台没有广告经营,原民(私)营广播电台仍保留广告经营。1953年9月,由原私营广播电台改造组成的公私合营上海联合广播电台并入上海电台后,上海电台开始有了广告节目和广告收入。1960年,广告经营被取消。此外,上海电台在50年代还办有服务部,开展修理收音机等业务,经营规模小,效益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1979年1月,上海电视台首次播出广告节目。同年3月,上海电台在全国广播电台中率先恢复广告节目。从此,上海广播电视系统增加了预算外的收入,到1981年,全系统事业费支出的32%来源于广告收入。
1984年全国广告会议上,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提出了以宣传为中心,一手抓宣传节目,一手抓多种经营,两者相互促进的设想。此后,上海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经营范围从广告经营发展到多种经营。1984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的多种经营创收达1099万元,1986年接近2000万元,1987年多种经营收入第一次超过国家财政拨款。
1989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加强对全局多种经营工作的领导,由上海广播电视发展公司统一归口管理,使全局多种经营形成了以广播电视业务为依托的6大经营系列:即:广告经营系列,音像制品系列,广播电视出版印刷系列,旅游、宾馆、文化交流系列,实业贸易系列以及引进外资开发的广电事业经营系列。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后,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组建中国第一家文化企业股份公司——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至此,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中率先结束了依赖国家拨款发展事业的局面,开始走上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道路。
上海10个县(区)广播电视事业的经营在90年代初开始发展,青浦县1993年广告及多种经营净收入90万元,超过当年国家财政拨款(86万元)。其他各县(区)均有广告及多种经营收入,弥补了国家财政拨款的不足。
1987年5月,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成立服务中心,将原分散在各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全局的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