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地面沉降
概述
清宣统二年至民国8年(1910~1919年)间,经重复水准测量,只发现西门外一里程高有0.13英尺(3.96毫米)的甚微变化,说明在这以前上海地面无明显的沉降现象。民国10年开始发现上海地面有下沉现象。上海地面沉降现象是从潮水位上升和水准点高程降低发现的。水准点高程民国10~37年期间,市区平均降低30毫米;民国37年至1953年市区局部降低50毫米;以后,逐年增加,至1963年为100~200毫米。位于黄浦江苏州河口的黄浦公园验潮站水位,至1963年,近40年上升400~600毫米。上海市港务局、上海市城建局测量总队、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第二大队科技工作者,对黄浦公园验潮站、建源码头潮站、绿华山验潮站等处潮水位逐年上升和水准点逐年下沉异常的验证,与江苏连云港验潮站、福建验潮站、浙江海洋验潮站对比证实,国内华东南部地区的海平面没有变动,潮水位上升是验潮站标尺的沉降,与测量水准点高程的降低为同一属性,说明上海地面在沉降。
上海地面沉降给城市建设、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等方面带来的是灾害性危害:(1)深井失效。许多工厂、宾馆、机场使用深井地下水单位的深井井管逐年上升,甚至扭曲变形、断裂毁坏,井管四周地坪隆起,有的深井报废。为此,必需采取措施定期割短井管或加长泵管后,才能正常使用。(2)高层建筑相对上升。高出周围地面和马路,与周围建筑相连者影响其他建筑。对高层建筑集中的黄浦区危害更大。国际饭店、慈淑大楼、建设大厦、上海大厦、中国银行大厦、新城饭店等都有上升。如国际饭店地面沉降造成其相对上升,四周出现勒脚,高出周围地面和马路,1957~1962年五年内,相对周围地面上升139毫米,人行道向马路倾斜而多次翻修。(3)内河航运受阻,仓储、码头和苏州河货运吞吐量受损。苏州河桥梁、仓库、码头随地面沉降而下沉,桥下净空高度减少,通航困难,仓库、码头无法使用。1963年时,三官堂桥标高已降低4.85米,月平均潮水位为2.65米,桥下净空间高度减为2.25米,每天只能通航12小时,船只抢航,事故险生。(4)地面的不均匀性沉降,部分地区地下水排水沟管坡度改变,排水泵站排水不畅。低洼地区潮汛或暴雨时,地面严重积水,影响居民生活。部分工厂被迫停产。1947年7月25日台风、大潮、暴雨同时袭击上海,吴淞口高潮位5.18米,黄浦江苏州河口高潮位4.77米,海塘、江堤决口50多处,淹田145万亩,川沙、南汇、奉贤、崇明倒塌房屋6万余间,死亡1613名;市区大部分被淹,水深0.3~1.8米,南京东路永安公司一带水深1米左右,黄浦江小舢板可长驱直入。1962年8月2日的7号强台风袭击上海时,防汛墙决口30多次,市中心严重积水,交通停顿一天多。杨浦区定海港一带地面标3.5~4米,当时潮位高达5米以上,防汛墙决口进水,积水达1~1.6米,不少棚户洼地段水深没顶,物资损失不小,仅广播器材厂,损失达百万元以上。全市10天后水才退尽,直接经济损失估算5亿元。解放以后,城市建设部门为了解决地面积水,采用“围起来,打出去”办法,建造许多唧站和闸门,整理下水道系统,防止潮水倒灌和及时排除积水。上海地势较低,填土不易取得,地面沉降造成的基本建设填土费用非常昂贵。(5)防汛墙抗洪能力减弱,耗费巨资多次加高。上海在20年代初铺建驳岸,直到50年代,由于地面的不断沉降,从1956年起开始兴建砖砌防汛墙,在驳岸顶加筑简陋的水泥墙和土堤,1959年在驳岸上第一次建成砖砌防汛墙,墙顶标高4.80米,护岸层面标高3.50米,长约50多公里。1962年第二次大规模沿黄浦江及其支流两岸修筑钢筋混凝土防汛墙,墙顶标高5.3米,加高50厘米。1974年第三次加高加固防汛墙,墙顶标高5.8米,又加高50厘米,到1984年市区防汛墙长224公里,郊区防汛墙34公里,总计256公里。外滩在黄浦江西岸,仅从外白渡桥至十六铺区段,筑防汛墙长1852米。1992~1993年,结合外滩综合的改造而进行完成的已经是防汛墙的第四次加固加高。(6)市区大面积沉降。截至1965年,市区约有360平方公里的面积,每年以5厘米的沉降速率在沉降;有6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每年以10厘米以上的沉降速率在沉降;有的地区甚至达到每年以15~20厘米的沉降速率在沉降。市区大部分地区地面沉降总量在75厘米以上,普陀、长宁、静安、黄浦、杨浦等区总沉降达到1.00~1.5米,形成以市区为中心,以东西两个工业区为主体的碟形沉降漏斗。
上海地面沉降是过量抽汲地下水引起的,沉降率随着上海工业建设的发展,使用地下水量的增加而发展。上海地面沉降发展过程有五个时期。1921~1948年,是地面沉降发生时期。解放前,测量系统性不够,精度不高,范围不广,地面沉降量不大。由少数水准点平均沉降速率获得:静安区每年20~30毫米,虹口区每年10~20毫米,杨浦区黄浦江一带每年10毫米左右;民国37年至1953年是地面沉降均衡发展时期。沉降速率较慢,一般在50毫米以内,普陀、长宁、静安三区的局部地段超过每年50毫米的沉降速率;1953~1959年,是地面沉降加剧时期。1953~1956年,普陀区、杨浦区已形成碟形沉降中心。普陀区南部沉降速率已超过每年100毫米。南市近郊区也出现沉降,沉降速率为每年50毫米。1956年以后,碟形沉降中心地面沉降急剧加速发展和扩展,普陀区沉降中心沉降速率达到每年200毫米,总沉降量已达800~900毫米,并朝东西方向扩展。长宁区沉降速率达每年150毫米。杨浦区沉降中心沉降速率超过每年150毫米,总沉降量已达800毫米,并向东西两面发展新的沉降中心,沉降速率每年150毫米。南市区城厢和近郊区的沉降速率达每年100毫米,五角场、北新泾等近郊区出现了大于200毫米的沉降;1959~1962年,是地面沉降缓和时期。各沉降区沉降有所缓和,普陀区沉降中心沉降速率较前每年少沉50毫米,杨浦区沉降中心沉降速率较前每年少沉20毫米。1962年的沉降速率由1961年的110毫米降低到78毫米;1962年以后,地面沉降得到控制。
1962年5月,地质部在上海组建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第二大队,开展控制地面沉降勘测研究,先后对上海市区及近郊区1600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了1∶2.5万和1∶5万的地面沉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勘探,截至1985年,共投入各类钻探工作量达6.27万米。建立了精密水准测量网,埋设了基岩标、分层标,开展了孔隙水压力测试和地下水动态观测的监测系统工程,并经过室内试验,揭示了上海地面沉降的机理。为开展控制地面沉降措施方法的试验研究,共开凿了30余口专门回灌试验井,并于1982年建立了国内外罕见的大型含水层储能试验场。
在查明原因,摸清规律,采取措施的各阶段,上海地面沉降研究小组、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第二大队、市自来水公司、市城建局测量总队、市纺织局通力合作,1966年起基本控制了地面沉降,全市地面标高平均回升6毫米。上海地面沉降的控制,在规律、机理、实验研究、预测预报,以及控制措施等理论与应用研究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突破,在国内外居于领先地位,并获得地质部的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