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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有色金属工业志 >> 附录 >> 关于重组上海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及上海冶炼厂上划的信函文件


关于重组上海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及上海冶炼厂上划的信函文件

一、方毅给陈国栋、汪道涵的信(注:方毅当时是国家经委主任,陈国栋当时是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汪道涵当时是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市长。)

国栋、道涵同志:

您们好!

听说关于成立上海有色公司的问题,去年九月邱纯甫同志与宗葆同志签署过联合报告,并组织了筹备组,您们对此一直是支持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公司没有成立起来。

据说,最近上海市经委和工业党委有一个意见,同意将上海冶炼厂上划,其他企业不交,成立上海有色公司,划归钢铁总公司领导,不知此事确否?

六月二十九日,紫阳同志主持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专门讨论了如何加快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问题,特别强调要把有色总公司办成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易统一的经济实体。

三十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把有色和钢铁合在一起,不利于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在上海成立有色公司,对上海有色工业的发展和整个上海的工业建设都是有利的。当然,关于上海的利益和原有协作关系的维持他们应予重视和妥善安排。

希望您们能过问一下此事并继续予以支持,最好尽快把上海有色公司成立起来,可考虑由总公司和上海市共同领导,以总公司为主。如何,请酌处。

方毅    

一九八四年七月五日 

汪道涵批:请家镐同志与冶金局阅,提出意见。

李家镐批:请黄菊、定五、郑慈同志阅,结合原来意见解决。

 

二、费子文给江泽民的信(注:费子文当时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江泽民当时是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市长。)

泽民同志:

您好!上次去上海,适您在京,见宗葆同志,略谈甚洽,后闻他病重,未知好转否,甚念。半个多月前上海开发公司来谈,欲投资办铝,我大力支持,已拟一协议回沪,唯未见答复,如有何问题,可再商议。

此次我们开全国工作会议,上海市有色公司经理彭锋同志来参加,汇报了一些情况。上海有色工业三十多年来上缴国家利税近四十亿,国家投资仅一亿多,现企业厂房设备破旧,急需改造,希望提高折旧和减少调节税,一个户头对市财政。我觉得,这样的企业如不及时加强改造,将会落伍。请您在尽可能条件下,能予以考虑和支持。今后在有色方面需我们做什么?请多指教。

敬礼!

费子文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三、江泽民给费子文的信

子文同志:

您好!629日的来信已收到,75日上海公司几位经理都来汇报了,我赞同您们扶持与发展上海有色工业的意见,并在来信上批转市经委等有关部门予以落实,现上海有色公司实行一个头向市财政结算,为此,我们已将有色公司作为大型骨干企业向国家经委、财政部申请,并要求87年全免调节税,请总公司在此事上予以大力支持。感谢您对上海有色工业的关怀,并希望今后在横向经济协作、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方面继续得到您的关心。

此致

敬礼!

江泽民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日 

费子文批:吕东同志,上海市关于将上海市有色公司列为大型骨干企业,并从1987年免去全部调节税的意见,我认为是正确和必要的,他们另有报告送经委,盼能予以批准。

吕东批:请孙宗灏同志办。

[方毅、费子文、江泽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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