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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有色金属工业志 >> 第十二编经营 >> 第二章产品销售


第二章 产品销售

解放前,上海有色金属工厂大都是一些设备简单的小作坊式企业,产品品种单一,除企业自销外,还由北京路一带五金店铺销售、代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色金属被列为国家战略物资和重点控制物资,由国家统购统销,其生产经营销售由国家统一管理,先后出现过包销、来料加工、加工定货等几种代表国家进行的购销形式。

1956年开始,国家为协调平衡全国对有色金属的需求,开始实施国家计划任务。这对平衡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需求起过积极作用。国家计划任务于1992年下半年基本取消。

1969年起,上海市为满足各行业对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在确保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开始实施地方计划。地方计划对满足需求起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90年代以后,在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形势下,上海的有色金属工业销售工作也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崭新的历史时期。

第一节 早期的销售形式
第二节 公私合营前销售方式
第三节 国家计划任务
第四节 地方计划任务
第五节 来料加工
第六节 交易洽谈会
第七节 自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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