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述上海有色金属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采用编、章、节、目结构。全志之首设总述,编首设概述,章首设无题小序。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记事本末体辅之。
三、本志上限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一般止于1990年。总述、大事记延伸到1995年,少数章、节、目延伸到成稿之日。
四、本志文字、标点、数字、计量等的用法均以《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若干规定》为准。
五、人物传略,主要收录对上海有色金属工业作出贡献的已故人物,以卒年先后为序;简介、名录以出生年月或事物发生时间为序排列。
六、本志管理、经营、吴淞基地建设编,以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为限。党群、职工、人物编以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在沪企业为主。
七、本志机构体制和企业编,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在沪企业和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系统企业为主,并选录其他工业局(高校)和乡镇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