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将所选的文件,主要选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17件。其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和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3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和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9件;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1件;人大代表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3件;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件。按上述内容分类排列。截止1998年8月,已失效和废止的一概不再选载;其间曾作一次或多次修正的,选载最后一次修正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等办事机构均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本篇选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1件。
附:文选目录
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
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试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接待市人大代表制度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几点意见
三、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人大代表工作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
上海市区县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