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市人大任期相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从市人大代表中提名通过。多数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兼任。根据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各自的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比较具体的职责任务。
第一节 专门委员会设立 第二节 组成人员产生和构成 第三节 专门委员会职责和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