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届一次会议代表由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商定邀请;市一届二次会议代表以协商为主的办法产生,部分团体由团体成员选举产生;自市一届三次会议起,除特邀代表外,各界别的代表大都由各界别成员选举产生,少数代表由单位指派。
市一届三次会议开始,代表名额分配的界别(单位)逐步扩大,代表名额也逐步增加。各界代表名额的构成,大部分变动不大;少数界别则有增有减。如特邀代表曾增加10倍,民主党派代表也增近1倍;中共上海市委代表则减少到原来的1/3。
第一节 代表产生 第二节 代表构成 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人数和构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