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地方组织参加了地方政权的建设,参加市人大和政协工作,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政府事务的管理。农工党上海市委会根据自身特点,加强自身建设,注重群体与个人相结合,从多方面、多层次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表后,农工党上海市委会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力度,注重党派整体功能的发挥,以民主党派组织名义在政协会议上发言,提出提案或建议,使参政议政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节 参与中共举行的政治协商活动 第二节 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参加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四节 参与政府事务管理 第五节 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