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
概述
解放前,上海郊县所属乡、镇工业企业多为传统的小作坊,生产农民生活用品和小农具。解放后,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出现了铁木社、木器社、砖瓦厂、小五金厂等社队企业。生产规模也较小,多数为手工操作,或半手工、半机械化,农村环境污染甚少,郊县河流清澈,水质良好,鱼虾随处可见。
70年代,上海乡镇企业开始迅速发展,1976年发展到5055个,为1962年的13倍。80年代,上海乡镇工业又有进一步发展。至1989年,全市郊县乡镇工业数达16800个,为1976年的3.3倍。乡、镇工业企业中的化工、电镀、喷漆、造纸、印染、淀粉、制革、水泥、金属冶炼等行业污染排放量都很大。加上这些企业的“三废”治理率很低,虽然对酚、氰、汞、铬、镉等有严格控制,排放量低,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排放大幅度增加,致使农村环境受到污染。80年代以后,郊县水体、土壤、大气的污染加剧。进入90年代后,郊县河流除个别河道与少数河段外,水质都劣于4级水标准。
上海郊县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1994年有耕地29.38万公顷,主要种植水稻、麦子、棉花、油菜、瓜果等。为了提高产量、消除病虫害,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1993年市郊每公顷化肥使用量达到537公斤(纯量),是1950年的53.7倍。1994年每公顷农药施用量达到7.98公斤(纯量),为1964年的3倍。品种由50年代主要是六六六、滴滴涕等数种,发展到80年代的数十种。化肥、农药的流失和沉积,是造成郊县河流和农田污染的又一重要因素。
本市郊县畜禽饲养,历来都以农户饲养为主,畜禽粪尿是种田的肥源。1988年起实施“菜篮子工程”计划,新建一大批畜禽副食品基地。1991年,全市有各种畜禽场2587个,其中大、中型畜禽场729个。这些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场,建场时没有配套的畜禽粪尿处理设施,加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调整,畜禽粪还田量减少。畜禽粪尿的流失,也污染了环境。
农村环境的日趋恶化,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80年代起,加强了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法制建设。自1982年起对乡镇企业中的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4个行业进行专门治理,发放生产许可证;1986年起以市政府实事的形式对郊县主要城镇饮用水源开展综合整治,建设“无黑烟镇”,对畜禽场开展综合治理等工作;1986年8月颁布了《上海市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5年3月颁布了《上海市畜禽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由于严格执法,强化管理,使局部农村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983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保法》)实施后,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在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倾废、防治陆源和海岸工程污染、海洋环境功能区划、赤潮监视监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编制海洋环境保护“七·五”计划和“八·五”规划纲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1991年,建立了上海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打破了上海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零的纪录。1993年又建立东平和佘山两个国家森林公园,并开展对两个自然保护区的建区前论证工作和上海自然保护区划研究,为上海今后建设更多的自然保护区提供了科学依据。
80年代初起,上海东风农场率先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探索一条综合解决农村能源、饲料、肥料与改善农村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以后川沙、青浦、金山、松江、奉贤、崇明等县相继开展生态示范试点工程建设,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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