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
上海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与江、浙接壤,北为长江入海口,处于中国南北海岸线中部。上海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境内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得天独厚的条件,造就了上海优良的自然环境。近一个世纪以来,随着近代工业蓬勃兴起、迅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上海的环境污染由产生而逐渐严重。为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上海的环境保护相应地经过了起步、创业、发展、开拓的历程。在198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的方针指引下,中共上海市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把环保工作引向深入。
(一)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开埠前的上海,是以农耕、渔业为主的自然经济,50余万人口,为数不多的作坊,人们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排出的废弃物,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环境容量很快地被扩散、净化,使上海良好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维持平衡。
开埠以后,外国人在上海设立租界,经商、办厂,城市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居民的生活废弃物和粪污水,大都依靠船只运到农村,或作肥料,或倾入江河。19世纪60年代,出现了粪便承包商,贩运大粪于城乡之间。洋泾浜两岸率先出现粪码头。码头上粪水常泄入水体,遇到恶劣天气船只不能航行时,粪便就如数倒入洋泾浜。日积月累,洋泾浜底泥淤积,污染严重。当局采取疏浚的办法减轻污染。从清同治四年(1865年)起,几乎每隔10年疏浚1次。到19世纪末,粪渣在浜底越积越多,疏浚已无济于事,英、法租界当局不得已于民国5年(1916年)填没洋泾浜,筑成了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东段)。随着城市扩大,苏州河(近黄浦江一段)、日晖港(近肇嘉浜)、虹口港(近今武进路)都设有粪码头,其情况与洋泾浜大体类似。从20世纪初到民国14年(1925年),继洋泾浜填没后,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境内,填没河浜面积共约300亩。
上海建立租界以后,工业开始发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厂排放的废水开始污染附近河道。主要有炼银、印染、皮革、缫丝、造纸、屠宰、食品等行业的废水。是时,污染尚属轻微,黄浦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水质,仍维持良好状态。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建造于恒丰路的闸北自来水厂,还从苏州河取水。
公共租界境内实行清污分流制,除雨水管外,埋设污水管,建设污水处理厂。民国12年(1923年),建造了上海第一座污水处理厂,即北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0.35万吨。民国15年(1926年)和民国16年(1927年),分别建造了东区和西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共为3.2万立方米。
20世纪30年代起,上海近代工业迅速发展,共有企业5000余家。随之,城市人口达到300万人。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黄浦江的主要支流水质开始恶化。原取水于苏州河的闸北水厂,于民国17年(1928年)被迫迁移,改用黄浦江水。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外地大量人口纷纷来沪。上海许多地区居民的粪便、垃圾都就近直接倾倒入河。抗战胜利后到解放前夕,上海工业有所恢复,排放河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废弃物不断增加,苏州河、虹口港、蕰藻浜、走马塘等黄浦江主要支流,已出现明显的污染。
上海历来以煤为主要能源,由燃煤引起的烟尘污染由来已久。从清光绪五年(1879年)第一台蒸汽发电机投运起,随着工厂锅炉的普遍使用,由烟尘引起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仅公共租界境内,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开始,工部局卫生处处理的烟尘公害事件年年都有。为减少烟尘排放,当时在工部局所属的电灯厂开展了初步的消烟除尘试验,提出炉工要煽旺炉火并改进加煤方式。民国30年(1941年),公共租界工部局还规定在核准新建化学品工厂前,须先审核其出烟设备之图纸。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还有废棉的灰尘,猪鬃、肠衣、肉油、油墨、染布、洗涤兽皮、酱油制造行业和垃圾滩地的臭味,化学品、橡胶、镀铬行业的有毒气体。许多工厂(场)与居民混杂相处,局部地区的污染纠纷已很突出。
19世纪中期已有噪声污染记载。当时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独轮车、小贩喊卖、燃放鞭炮、小火轮汽笛、劳工打夯以及搬运嘈杂声等。尤以独轮车、工厂汽笛的噪声,居民反映最为强烈。对噪声污染的处理,当局大多在时间上加以限制,对独轮车还就行驶范围作出限制。
上海自开埠至解放前夕的100多年中,由于工业生产活动和人口集中,局部地区和黄浦江一些支流水质的污染已较为严重,对居民生活、健康产生了影响。但污染物排放量相对于优越的自然条件,在环境总体容量上尚能大部分被消纳、净化,对城乡环境质量没有造成严重破坏。
(二)
1949年上海解放后,市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政策与措施,扶植、振兴民族工业,致力于把上海从消费性城市改造为生产性城市。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上海的经济通过整顿,开始恢复。1958年起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展开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业企业增加到1万家以上。有的工厂利用原有的大楼、花园洋房以及空余住房开展生产。与居民住宅犬牙交错,许多企业的设备、工艺落后,能耗、物耗高,废水、废气排放量大,严重影响环境;群众性大炼钢铁运动,更使全市烟雾迷漫,空气质量下降。1963年,随着三年国民经济调整结束,工业生产又稳步发展,造纸、化纤、印染、食品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发展很快。196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已从建国初期的60万吨/天上升到200万吨/天。“文化大革命”期间,“三废”治理受到影响,环境质量下降。
1956年前,黄浦江杨浦水厂原水的高锰酸盐指数,保持在6毫克/升左右,1957年后逐年上升。1958年黄浦江南市、杨浦水厂江段原水氨氮在0.065~1.02毫克/升,黄浦江市区江段已出现有机污染。1963年4月9~21日、8月7~15日,黄浦江杨浦水厂江段第一次出现“黑臭”,并达22天;之后,每年“黑臭”天数增加,1969年已达到49天。其时,黄浦江上游至龙华附近以及下游吴淞口附近水域,污染还不严重,但黄浦江从日晖港到东沟江段,不论涨潮还是落潮溶解氧都很低,污染已开始严重。
苏州河自北新泾以上的河段,在60年代以前,水质尚好。市区河段在1956年落潮时的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为16.7毫克/升,氨氮(NH3-N)为2.26毫克/升;1964年则分别为42.4毫克/升和7.2毫克/升。在大潮汛时,苏州河污水已可上溯到距河口 24公里的华漕河段,而宜昌路桥至曹家渡一带,是污染最严重的河段。五十年代后期,苏州河局部市区河段的溶解氧经常为零,终年黑臭。酚、氰化物、砷的最高含量已分别超过当时允许浓度的300倍、6.8倍和4倍。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苏州河河口与黄浦江交汇处,出现了黄、黑分明的界线。曾被称为上海三大干河之一的蕰藻浜,60年代初水质开始下降,其下游污染趋于严重。为了广辟肥源,市肥料公司在嘉定县长征农业合作社试验利用苏州河污水灌溉农田,1958年4月向川沙、南汇等县推广。1958年10月,中共上海市委向各区、县、局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工厂企业将可用作肥料的下脚支援郊区农业生产。全市出现了厂、社挂钩热潮,许多有毒有害废渣运至农村下田。污水灌溉,下脚当肥料,酿成了郊县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工业“三废”和水污染的日趋严重,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1957年起,对上海地区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至1966年,先后对黄浦江、苏州河的9个断面测定常规指标。1962~1964年,对苏州河乍浦路桥、西藏路桥、恒丰路桥、宜昌路桥、曹家渡桥、周家桥、北新泾、华漕等分设8个断面,定期测定水质变化。
1960年3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综合利用是技术革命的一个重要方面”的社论。是年9月,中共中央对苏州河污染治理作出指示:“就地回收,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要“根治苏州河”的口号。全市掀起了“向废水废物要宝,使苏州河变清”的群众运动,动员全市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综合利用,从工业废水中回收利用有价值的资源。1966年春节期间,市环卫局、市城建局、市自来水公司联合对黄浦江、苏州河水质进行采样测定。结果表明,节日期间工厂停工,水质改善,再次证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是黄浦江污染的主要来源。1965年8月,市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防止黄浦江水质恶化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原因,推广废水治理好经验,工厂企业加强“三废”处理设施、提高处理效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要求。1968年12月,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万人大会,发出了“向苏州河、黄浦江污水宣战”的号召,并分别于1969年12月、1970年7月动工修建南区、西区两条污水输送干线,把闸北、吴淞、宝山、徐汇、卢湾、南市、川沙等地区的废水引到长江口排放。
1963年8月,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上海市环境卫生局,下设上海市工业废渣管理所。1964年4月8日,上海市工业废渣管理所改为上海市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管理所,负责全市工业“三废”的管理与治理。1966年3月 29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暂行管理办法》,并颁布施行,政府开始实施环境管理。
(三)
70年代前期,污染物排放仍呈无序状态,环境管理机构几经撤并,环境监督管理受到很大影响,环境问题渐趋严重。70年代后期,国民经济加快发展。至80年代,经济快速增长。198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311.89亿元,工业总产值为598.75亿元;1990年分别增长为756.45亿元、1642.75亿元;平均年增长分别为8.25%、6.9%。全市人口由1980年的1100多万人,增加到 1990年的 1200多万人。这期间,工厂企业平均每天排放的废水达 386.6万吨,比 1965年增加 186万吨,经过处理的仅 68.5万吨。废气的排放量也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数量剧增,加上市区“三废”污染严重,难以就地治理的工厂向郊县搬迁,农村环境污染呈现扩散趋势,损害农作物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1982年宝山县境内52家市属工厂排放的“三废”,使1.46万亩农作物受到危害,工厂为此赔偿1400多万元。
污染严重的主要是水体和大气。水质最好的淀山湖,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酚、氨氮、石油类等指标测定值逐渐上升,按上海市地面水标准评价,已由原1~2级水向2~3级水变化。80年代的后4年,总磷、总氮逐年升高。1988年起,淀山湖总体水质降为3级地面水标准。由于水利工程和水质下降使湖内水生生物品种减少。1987~1989年对鱼类品种调查表明,与1959年相比较,鱼种由75种减少为45种,降低了40%。黄浦江水质也继续下降。70年代平均每年出现“黑臭”46.8天,比1963年增加24.8天;80年代平均每年出现“黑臭”146.3天,比70年代增加99.5天。苏州河自1984年以后,华漕至河口河段常年处于6级水严重污染状态。
为掌握大气污染情况,1975~1977年测定了国际饭店、新城饭店、淮海饭店、华光啤酒厂发酵车间大楼等不同高度的空气二氧化硫浓度。1983年按大气监测系统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城区设16个监测点,郊县设10个点,全年连续测定,结果表明,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1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0.67倍。80年代后5年,城区二氧化硫浓度为0.10~0.14毫克/立方米。1980年起,开始进行降水监测,并已测得酸雨。1983年全市降水平均pH值为4.95,酸雨频率为32.4%。1986~1990年全市10个区平均降水pH值为5.56,最低值出现在静安区,为4.41。全市10个县平均降水pH值为5.69,最低值出现在上海县,为5.24。
70年代以工厂治理为主要形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废水、废气、废渣单项污染源的点源治理;70年代后期,又向污染严重的行业治理推进,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条条(局)治理,块块(区、县)监督”的机制。70年代初以重金属废水、有毒废水为主要对象,重点开展了对汞、酚、氰、镉、铬等有毒污染物的治理,分别采取减量、回用、替代和必要的终端净化等方式组合处理,并辅以控制这些有害物质使用的行政措施。通过综合利用、技术革新,对造纸、电镀、化工、纺织、皮革等12个行业、147家工厂的含镉、铬、铜、镍等重金属废水和含酚、氰等有毒废水,以及印染废水进行处理,对造纸的纸浆行业、皮革的制革行业进行集中迁建,对电镀、铸造、锻造行业进行合并、撤点、改造,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200多家电镀厂氰化钠和氰化钾用量,从每年1200吨降到500吨左右。全市酚排放量从每天7吨降为1.5吨。通过治理使铬、镉、氰的污染得到控制,汞、酚的污染减轻,黄浦江水中最高含汞量和最高含酚量分别降低了23%和84%。
上海的主要能源是煤。随着用煤量增加,煤烟型污染日益严重。本市从70年代初,开展消烟除尘。1972年4月17~22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消烟除尘现场会,推动了本市消烟除尘工作向纵深发展。从锅炉扩展到工业窑炉、餐饮业的炊事灶、除尘技术逐步提高,并结合炉窑结构改革,推广机械加煤、改变进风以至燃烧方式,使煤充分燃烧,减少黑烟排放。至1972年末,全市6000多只烟囱已有2200多只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占37%,回收煤灰10万吨。1973年后,继续开展工业炉窑改造,安装除尘器。冶金行业在市人民政府直接支持下结合设备、技术改造,消除了17条“黄龙”(平炉、转炉氧化铁粉尘),每年减少排尘量2.5万吨。电厂、水泥厂安装了静电除尘器,市区降尘量开始下降。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开始推广,1978年综合利用率已达到33.3%。点源治理、行业污染控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因生产发展,“三废”排放严重,厂群矛盾仍十分尖锐。1979年,因“三废”污染居民信访达1550人次,发生严重冲突事件81起,涉及400多人次,工厂停工668天,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根据人民来信、来访要求,市环保局会同各区政府和有关局通过调查确定并集中治理了306个重点污染源,缓解了厂群矛盾。
80年代,污染防治由点源治理向区域治理推进,由单项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化。鉴于黄浦江有机污染日益严重,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六五”期间,组织了800多位中外专家、学者,完成了国家“六五”攻关课题“黄浦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研究”,确立了本市水环境保护战略,优先解决上海市民的饮用水源保护并对黄浦江流域治理提出了行动方案。决定将市区自来水厂取水口移至黄浦江上游,并在1985年动工建设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市人大于同年颁发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了面积为830平方公里的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对区域内198家工厂企业,在核定允许排污量后发放排污许可证。九届市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起,每年组织代表对黄浦江地区进行视察,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于1989年7月26日召开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现场会。市长朱镕基指出:没有黄浦江,也就没有上海的繁荣;黄浦江是上海的母亲河,要像爱护自己的母亲一样爱护黄浦江;要下最大决心治理污染,保护水源,改善水质。至1990年,12家污染大户共投资2亿元,按计划完成了治理项目84项,基本完成了削减污染总量60%的任务。同时组织国际合作,首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对黄浦江主要支流苏州河进行治理,于1988年8月25日动工建设合流污水一期工程。
消烟除尘向深化发展,开展了建设基本无黑烟区工作。1983年7月,黄浦区完成了南京东路、中山东一路、人民广场的“两街一场”基本无黑烟区试点。至1985年12月,全市12个区均建成基本无黑烟区,其炉、窑、灶改造率在90%~94%,烟囱不冒黑烟合格率大于85%。“七五”期间,进一步开展了“烟尘控制区”建设,并大规模改造落后的除尘器。到1990年,市区已建成烟尘控制区341.4平方公里,覆盖率达98.3%。在这时期,全市降尘量逐年下降。1977年城区降尘量为41吨/月·平方公里,1990年降至21吨/月·平方公里。
同时,开展了以街道为单位的固定源噪声治理,区域内有固定噪声源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治理,使噪声污染达到控制标准。到1991年,全市共投资1.3亿元,治理了11491个噪声源,市区146个街道全部建成“安静小区”,受益居民户数达73639户。
1986年起,开始对和田路、新华路、桃浦地区等环境污染严重地区进行综合治理。这三个严重污染地区的废水处理,工艺废气、粉尘治理,不能就地改造的点源的搬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有关综合治理工程,均被列为80年代后期市政府每年的环保实事项目。
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和污染治理的深入,环境保护在经济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环境管理机构逐步得到加强,并形成了环境管理网络。1973年2月17日,成立上海市治理三废领导小组办公室。1978年2月25日,上海市治理三废领导小组办公室改为上海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3月,成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正式纳入政府行政管理范畴。1974年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上海铁路局、上海港务监督、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以及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等,相继成立了污染防治管理部门。各区在1978年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90年成立环境保护局。各县在1984~1987年先后成立环境保护局。全市区、县共配备了375名乡镇、街道环保监督员,充实了基层环保的管理力量。市、区(县)均成立了环境监测和排污收费机构。环保系统专职人员总数达1900余人。全市各主要工业局从事环保工作的人员达15844人。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后,抓紧制定规划和计划,加强立法和执法,强化监督和管理。
70年代后期起,上海的环境法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制定了“上海市治理三废、保护环境五年(1976~1980)规划”,发布了“上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行‘三同时’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新污染的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后,促进了上海的环境法制建设工作。根据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府先后制订、颁布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排污收费和罚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市烟尘排放管理办法》、《上海市防止船舶污染内河通航水域暂行规定》等一批地方性环保法规和政府规章,从环境保护各个领域依法控制污染。
这个时期,开始加强和完善环境管理。在70年代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上,80年代前期,依法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并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污染集中控制、污染限期治理等5项新的制度。1986~1990年审批了“三同时”项目2083个,环保投资为176.8亿元;征收了超标排污费5.6亿元;公布了上海被列为全国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限期治理单位。并且提出了在国民经济大幅度增长情况下,到“七五”期末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1982年实际水平的目标,为此,将控制指标分配、落实到各工业部门。至1990年,实现了上述要求。
在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中国分别在1973年、1983年、1989年召开了第一、第二、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立了环境保护“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和基本国策的地位;确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三同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方针;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政策;明确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贯彻环境管理8项制度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上海努力贯彻上述方针、政策,由点源污染治理及时转向区域治理,制止了重金属对水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烟尘、粉尘对大气环境的严重污染。环境保护成为政府主要行政管理职能之一,环境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全社会环境意识逐步增强,环境法制建设、环境科学技术有了很大发展。
(四)
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上海加快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199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462.7亿元,工业总产值5253.8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72.0%和99.1%。人口增至1301万人。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环境保护由区域治理向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发展,确立并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环境管理向目标决策管理发展。“八五”期间,编制了《上海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上海市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规划》、《浦东新区环境保护规划》、《上海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上海市中心城分区环境保护规划》等综合性环保规划和一批区域环境规划及专业环境规划,共30多项。各县都编制了县域环境保护规划。1992年起,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指标、任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并在各年度计划中得到落实。1993年,公布了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目标相适应的上海市环境保护三个阶段、三个台阶的“三、八、十八”环境保护战略目标:自1993~1995年,三年进“十佳”(进入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前10名);自1993~2000年,八年建框架(建立全市环境保护框架);自1993~2010年,十八年与国际接轨(环保工作与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大都市水平)。经过努力,1994年以80.99的总分,首次名列全国城考第10名,提前一年实现第一阶段环保工作目标。
环境法制向体系化方向发展。共制订了近20项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上海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于1994年完成起草,1995年5月l日实施。1994年完成了上海地方环保法规体系框架研究,提出了基本法、组织法规范、监督管理法规范、污染防治法规范、资源保护法规范、程序法规范和标准等框架结构。《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上海市畜禽饲养场污染防治暂行规定》、《上海市空调器安装使用规定》等,于1995年发布试行。“八五”期间,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每年市人大组织1~2次全市性环保执法大检查,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突击性抽查2~3次,各区、县政府和环保局组织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年均约800次。环境监督向法治转化。
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机制,加强力度,开创了新局面。1991年成立了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倪天增负责,由市人民政府委、办、局及区、县政府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1993年起,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夏克强主持,每年召开2次会议,向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部署工作、分解任务,检查落实情况。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了污染源治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制度。“八五”期间,共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325个;结合城区改造,共迁建和治理污染严重的工厂(车间)660个;全市烟控区复盖率保持在100%,烟尘达标区复盖率大于90%;深入治理固定和流动噪声源,建成噪声达标区164.47平方公里,复盖率为40%;全面完成黄浦江上游地区75家大、中型禽畜饲养场污染治理工程;1995年建成宽50米、长6000米、占地450亩的黄浦江上游取水口绿化防护林。新华路地区历经10年,投资4.5亿元,完成各类污染治理项目407项,关、迁污染工厂25家,建成烟尘达标区和“安静小区”。大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声源治理率达到100%,废水排放量削减50.7%,废水中污染物下降35.5%~87%。1994年6月4日召开环境综合整治总结大会,市长黄菊宣布摘除新华路地区重污染帽子。和田地区经过8年努力,投入10.8亿元,搬迁污染工厂14家,动迁居民2367户,完成233项“三废”治理项目,工业废气中污染物削减87%,工业废水中污染物削减95%,扭转了严重污染的状况。1995年6月5日,市长徐匡迪宣布摘除和田地区重污染帽子。“八五”期间,为确保达到污染治理目标,环保投入逐年增加。1995年用于污染源治理、新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的环保投入为46.43亿元,是1991年的6.12倍。1993年、1994年和1995年的环保投入,分别占当年全市GDP的2.13%、1.98%和1.89%。3年平均为2%。
1993年国家环保局、国务院经贸委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工业污染防治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国务委员宋健出席会议并作指示。副市长夏克强代表市政府作了题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工业污染防治的战略转移”的报告。会议促进了上海工业污染防治向过程控制、集中控制、总量控制的战略转变。至1994年,建立了漕河泾、桃浦、星火、吴淞等工业小区以及金桥集中供热区。
环境决策咨询研究有了新的发展。完成了“迈向21世纪的上海”的子课题“上海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黄浦江流域综合整治研究”。加强环境保护国际领域的合作,“世界银行——上海环境项目”已完成6项课题研究,并已分步组织实施。世行贷款1.45亿美元,总投资16亿元的上海城市合流污水一期工程1993年12月29日建成通水,污水截流量为170万吨/天(包括浦东新区30万吨/天),服务面积为苏州河集水区70.57平方公里和浦东新区外高桥地区。
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治理污染,使上海在“八五”期间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没有相应成倍增长,而是继续维持在80年代初期水平,城乡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995年,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3毫克/立方米,比1990年下降了44%;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237毫克/立方米,比1990年下降了12%,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煤气普及率达到86.9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l.69平方米,市区绿化覆盖率为16%;城区交通噪声污染状况有所好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1994年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后,1995年又以总分89.93分,上升为全国第7名。
建国46年来,上海的环境保护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由消极治理转向积极防治,进而走向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道路。然而,上海人口高度集中,工业规模庞大,能耗、物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城乡环境形势仍很严峻,环境保护与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与全市人民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还不相适应。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在进入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上海的环保系统和各行业、各地区,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正遵循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环境保护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指示精神,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跨世纪绿色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积极努力地防治污染、保护资源、恢复生态,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推进上海社会文明建设,为在21世纪将上海建成清洁、优美、舒适,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国际大都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