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篇
概述
建国前,上海的手工业除部分家庭副业和农村副业外,主要由集中在城镇地区的工场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两部分组成。他们生产分散,劳动条件很差,许多人流动性大,有活就干,无活则散;有的农忙时回乡务农,农闲时来沪谋生,收入微薄,生老病死无保障,随时有失业的可能。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全市个体手工业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合作社开始有了自己的积累。各社根据不同条件不同程度地注意社员生活的改善。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手工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同时,职工队伍有了新的变化,除了老的手工业合作社外,增加了以妇女劳动力为主体的街道集体企业和按“手工业三十五条”归口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工厂。职工人数随着行业调整归口、企业隶属关系的划转,几经变化,从1962年的11.41万人增加到1990年底的20.67万人。职工人数中集体和全民两种所有制的比例也有多次变动。
上海手工业(二轻)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制度,从50年代全国手工业总社提出的“先工资、次治病,有余才积累”的原则普遍实行后,职工的最低生活有了保障,在以后的较长时间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手工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通常以不超过相同行业、相同工种的国营企业职工为度,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改革开放后,在一些经济效益较好和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中,职工的实际收入有些也突破了国营同类企业的水平。80年代起,全市二轻系统局、公司、基层企业三级根据自身实力,恢复和兴办了许多职工教育、医疗等集体福利设施,医疗方面除有条件的企业设有医务室外,1976年市手工业局筹建一所有120张病床的职工医院;教育方面,60年代开始建立了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市手工业局干部训练班和技工学校等,为局系统培养专业人才;70年代末形成局、公司、企业办学的网络,招生对象从应届初、高中生为主转为以在职职工为主,使系统内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以适应对外开放、引进技术和开展科学管理的需要。
上海二轻工业(手工业)系统职工的工资(包括奖金、津贴等)情况,本志“经营管理篇”中有关章节另有记叙,此处不再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