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产品篇
概述
上海二轻工业(手工业)系统的工厂承担军工配套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备战、备荒、为人民”、“要准备打仗”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历史任务。在此之前,也有少量工厂生产军需产品,那时是由军需后勤部门通过商业机构或是直接向工厂加工订货。早在1950年6月,新市区(江湾五角场一带)供销合作社为扶助农民副业生产,在引翔港地区组织手工业者86人,成立9家棉织小组,接受上海市贸易信托公司委托加工军用毛巾,成为军队通过商业部门对手工业间接订购的一种形式。由部队直接向工厂加工订货的产品,主要是有一定技术要求,工厂接受任务后利用原有设备能够较快组织生产,且大多是军民两用产品。50年代初,为了支援抗美援朝和解放大西北,上海市皮革行业同业公会动员所属私营工厂,承担后勤部门急需的战地医药包1.5万只。接着又组织生产作战用计算尺、救生器材、航空服拉链和马具等一批军用产品。其时,生产军工产品的工厂约有50家。
进入60年代,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对国际形势的严峻估计,在“立足于早打、大打,立足于几个方面都来打”的戒备精神下,战备工作成为影响经济战略的重要因素。这时全国除了大小三线的建设外,动员相当数量的民品工厂转产军工产品。1969年后,市手工业局系统承接军工任务的企业迅速增加,承担的任务有航空、航天、舰船和常规兵器等4大类产品、近600种品种,先后有117家工厂承担军工任务,约占全局系统企业数的23.6%。企业以“军工生产优先,军品质量第一”的思想,发动群众,特别是重视发挥科研部门技术人员,要求深入工厂参加科学实验的积极性,克服种种困难,胜利地完成各项任务。其间,军工产品的科研生产、物资供应和成品调拨全部纳入中央有关部委及上海市国防工业办公室计划,科研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大都是财政拨款。由于军工产品大都由仿制走向自行研制,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生产安排上由一次性生产、间断性供货逐步转向连续性和批量性生产。在上海市国防工业办公室安排下,市手工业局系统从1969~1981年组织起2条军工动员生产线,即航空产品动员生产线,共组织17家企业、1450名职工参加生产25种航空部件;半自动步枪动员生产线,共组织6个公司21家企业、815名职工参加生产610半自动步枪,年产能力达到1.5万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手工业局系统中大多数担负军工生产的企业按照上级规定,停止军品生产。企业在长期的军工生产中学到的科技知识和管理方法用到民用产品的开发方面。1990年,市二轻局系统尚有15家企业继续承担军工产品的科研和生产任务,产品主要是海、陆、空军用灯具和军事配套材料。这些企业不仅生产数量、质量稳定,而且向军工科研、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开发了不少新门类产品。1978~1990年,市二轻(手工业)局军工产品获军工科研奖42项,优质产品称号24种。上海曙光灯具厂获国家表彰先进单位称号,上海长征灯具厂、上海文教用品厂和上海曙光灯具厂获部、市表彰先进集体奖,赵美英、方嘉芳、沐志奎、谢关兴、高克铭、朱克勤、金宝章、林咸江和向亦群等9人获轻工业部表彰先进个人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