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职工生活
概述
解放前,工人就业困难,失业严重,工资菲薄,物价飞涨,生活贫困,生老病死伤残得不到保障。
上海解放后的头三年,大批的失业工人得到了救助和安置,飞涨的物价得到了遏制和平抑。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后,工人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死有丧葬,伤残有了照顾。第一个五年计划加快了上海的经济建设,职工生活有了较大改善。旧社会愁吃愁穿欠债度日的工人,告别了典当,存款于银行。少数子女多就业人少或者患有重病长病的困难职工,也得到了接济和补助。从50年代起,在工会的协助下,企业开食堂、修浴室、建哺乳室和托儿所、办保健站和职工医院,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由于生活条件改善,职工的平均寿命,从1951年的男42岁和女45.6岁增加到1957年的男65.2岁和女68.2岁。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主义事业遭到严重的破坏,也给职工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发展很快,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1980~1994年的15年间,除了1981年和1988年这两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职工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外,其他年份职工实际收入每年都有增加。60年代标志职工生活水平提高的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三大件”,80年代已被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所取代。到了90年代,录像机、空调机和电话机,开始进入了普通职工家庭。15年来,企业集体福利设施的更新改造和全市7609万平方米住宅的建成,不断改善了职工的生活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拉大了职工生活的差距。1994年,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最低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的差距接近4倍。特别是在一批亏损企业职工和下岗待业职工中,他们的生活困难还比较大。近几年来,上海各级工会和行政部门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实施着“再就业工程”,以缓解职工生活中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