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劳动保护
概述
解放前,上海工厂企业的劳动条件很差,工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障,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十分严重,雇用童工相当普遍,更谈不上女工的特殊保护。
建国后,党和国家将劳动保护列为一项重要政策,实行国家监察、企业负责、工会监督,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令法规,拨出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专款。在法令法规、监督组织、设施装备、管理制度等方面,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企业劳动保护情况随之不断好转。改革开放以后,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企业建成,旧上海留下的一批劳动条件极差的企业得到根本改造,一些劳动保护条件较差的企业也有了改善,劳动保护管理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但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多,不少单位不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外地来沪施工单位,问题更为严重,职工伤亡事故又有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