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工资、生活与福利
概述
旧上海中外工厂企业所实行的工资制度在各产业、行业中不尽相同,但都是等级繁多。职工的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和变相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的主要形式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前者是旧上海采用最为普遍的工资形式,发放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变相工资的主要形式有加工、升工、赏工、花红和津贴等。工资大都以货币发给,即为名义工资。实际工资是按照实际能买到的生活资料来计算的。旧上海工人不仅名义工资的水平很低,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实际工资的水平更为低下。为了生活,经过工人斗争,曾争取按生活费指数计算工资,即工资与物价变动挂钩,名义工资有所增加,但还是远远跟不上飞涨的生活费用,实际工资总是呈下降趋势。
旧上海工人由于工资收入很低,生活水准也就十分低下,生活艰难贫困,表现在食住衣行各个方面。在工人的支出中,食为大项,占总收入的50%以上。而在食的消费中,米面主食费用又占了大半。普通工人平时只能图个低水平的温饱。在日军占领的最困难时期,上海工人普遍以霉米、苞米粉等充饥,过着食难果腹的生活。在住的方面,因房租昂贵,工人住房一般都很拥挤。还有大批工人居住在用毛竹、茅草搭成简房的棚户区。至于衣、行等方面,都是很简陋、艰苦的。
旧上海职工福利十分有限。迫于舆论压力和工人斗争,政府当局、部分工厂主以及一些慈善团体,开设了很少几所劳工医院和诊所。有些企业开办了职工子弟学校。面对日益飞涨的生活费用,不少企业职工建立储蓄会、互助会消费合作社等,进行互助互济,缓解生活中的一些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