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国函字10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原则同意你市《关于建立上海高桥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报告》。请即组织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筹备小组,早日提出一九八二年和一九八三年建设方案,按建设程序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章)
一九八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