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高桥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报告
沪府[1981]163号
国务院:
关于建立上海高桥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问题,赵紫阳总理曾对《财政简报》第十八期刊登的《组织联合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上海财政科学研究所关于高桥地区石油化工企业挖潜增产的调查)作了批示。七月中旬,紫阳同志在上海期间,又专程去上海炼油厂视察,并就联合的有关方针、原则进一步作了指示。
根据紫阳同志的指示,由国家经委、石油部、化工部、财政部等共同组成的调查组,从七月二十一日起,分别和上海市有关委、局,以及上海炼油厂、高桥化工厂、高桥热电厂等进行座谈和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建立上海高桥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调查报告。八月三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联合调查组就调查报告进行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
联合调查组的同志一致认为,在高桥地区组织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综合利用资源、能源,提高经济效果的决策是正确的。上海高桥地区东邻长江口、西临黄浦江,水运条件很好;现有年加工原油能力四百三十万吨的上海炼油厂,年产一万一千吨乙烯和化工产品的高桥化工厂,上海农药厂,染化十五厂,上海市石油化学研究所,化纤二厂,洗涤剂二厂,以及为高桥地区配套的高桥热电厂(年发电八亿七千万度,每小时发蒸汽二百四十至二百五十吨);这七个厂一个所,最大距离不到四公里;前四厂一所属市化工局,其余分别属纺织局、轻工局、电管局。据一九八0年统计,七厂一所的固定资产原值四亿三千八百万元,工业总产值十四亿七千七百万元,全年税利共五亿九千余万元,占地面积近一百五十一万平方米,职工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三人。在七厂一所中,上海炼油厂和高桥化工厂的产值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七、税利占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一。七厂一所可综合利用的能源和资源潜力不小,联合起来,可以进一步发展炼油、石油化工、轻纺产品,为轻工业提供急需的塑料等短缺原材料;可以使企业的生财之道、聚财之道、用财之道的路子更宽,效果更好。国务院有关部委表示,一定积极支持高桥石油化工企业发展联合,积累经验,提高经济效益。
(二)
会议对联合企业在一九八三年前挖潜改造的方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联合企业应发挥联合的优势,在合理利用能源和资源、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挖掘生产潜力上下功夫,多增产,多增利润,多作贡献。
一、努力完成今年计划,力争增产增收、减产增收。上海炼油厂应在原油加工量比去年减少三十一万吨的条件下,利润确保不低于去年的二亿九千七百万元,力争达到和超过三亿元。高桥化工厂在原有计划产品五万三千吨的基础上,增产化工原材料六千吨,增加产值一千七百万元,增加税利五百九十万元。其余各厂都要努力完成今年下达的任务。这些目标,不需增加投资和措施费用,只要运用联合的有利条件,加强调度,加强管理,就可以实现。
二、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争取联合企业有一个比较大的增长速度,即:一九八三年产值比一九八一年增长百分之八,达到十五亿九千五百万元;利润比一九八一年增长百分之十二,两年合计比一九八一年净增利润七千万元。其中,高桥化工厂增产适销对路的轻工原料和塑料二万四千多吨,增长百分之四十二;产值增加一亿元,增长百分之四十八;税利增加四千二百万元,增长百分之四十二点七。增产的这些原材料,经过再次加工,还可再增加三倍产值和四倍税利。
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节约能源。上海炼油厂应继续巩固百分之九十三点七五的综合商品率;高桥化工厂应提高烯烃收得率,争取解决五千吨石油化工所需的原料。二是合理利用油气,挖掘油气潜力。通过联合,把高桥化工厂经过分离利用后的石油气,返回给上海炼油厂作为燃料,顶出油、气约二万五千吨,供高桥化工厂作原料。上海炼油厂要将原来未经分离的碳四馏份,先送高桥化工厂分离出有用的原料后,再由高桥化工厂供作民用。三是高桥化工厂利用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大修进行改造,使乙烯产量达到一万七千吨,丙烯产量达到二万一千吨,丁二烯产量达到一万八千吨。高桥化工厂在一九八三年把年产一万吨的ABS塑料装置建好投产。四是高桥热电厂挖掘潜力,进行设备改造,力争在一九八二年内供热量达到二百九十至三百吨/时。采取上述四条主要措施,共需投资四千九百万元,拟用联合企业自有资金结合大修理基金解决,不足之数向银行贷款。
三、为了充分利用高桥地区已有的资源,必须抓紧上海炼油厂的技术改造,要求在一九八三年前优先安排两个项目:
一个是改造一套热裂化装置,增加一套催化裂化装置。现有一套热裂化装置收率低,把这一套改掉,增加一套催化裂化装置,既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又可以使收率比热裂化提高百分之十五至二十,增加出口汽油二十万吨,并增产五万吨液化气供高桥化工厂作原料。这套装置全部投资三千一百万元,投产后一年可上交利润四千万元。由于这一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要求今年能批准计划任务书(去年已上报),争取一九八五年投产。
另一个是优先安排一套预分装置。上海炼油厂把原料送给高桥化工厂分离,由于高桥化工厂现有的一套预分装置处理能力不够,将有用成分拿掉后,其余作为燃料或放空了。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需要在上海炼油厂上一套气体分馏及烷基化装置(投资一千万元),在气体分馏后,将碳二、碳三送给高桥化工厂作原料,留下的异丁烷和丁烯,经烷基化可产高辛烷值汽油四至五万吨,年增利润一千五百万元。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争取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建成。
此外,上海炼油厂还有一套污染严重、全国最落后的焦化釜。请石油部重点安排调进石油焦,把这套落后装置及早停下来。
(三)
关于联合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调查组的建议,即高桥化工厂提出的四万吨乙烯方案,上海炼油厂挖掘化工原料、增产增收的方案和高桥热电厂以煤代油的方案(代替三十三万吨重油)。这些设想,体现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大幅度地增加轻工原材料,特别是增产轻工、手工、电子、建材工业需要的原料,经济效果是好的,经过努力是能办到的。
对高桥化工厂扩建四万吨乙烯的方案,联合调查组和专家们一致认为,在上海高桥地区现有条件下,以四万吨乙烯为中心的石油化工生产方案是可行的。四万吨乙烯装置,在能耗、成本等方面虽不如三十万吨乙烯装置经济合理,但这套装置投资不大,用油不多,见效较快。建成后,能生产四万吨乙烯、四万二千吨丙烯、二万三千八百吨丁二烯,可以利用现有的配套装置,加工成轻工、电子、建材、手工等急需的ABS等塑料七万三千八百吨、以及其他化工原料约十二万吨。这些产品上去后,仅高桥化工厂就可比一九八〇年增加产值四亿五千万元,增加税利二亿元;用这些原材料供轻工、电子、手工、建材等行业再次加工后,还可增加产值十三亿五千万元,增收税利八亿元。这些技术改造、扩建措施从一九八三年起逐步进行,逐年见效。所需水、电、气,可在联合企业内平衡解决。生产四万吨乙烯约需增加十万吨石脑油,联合调查组在研究这个问题时,认为从上海炼油厂总油品计划中减少八万吨航煤改产石脑油,就可以解决。联合调查组还提出,锦州石油六厂有一套四万吨乙烯装置已存放多年,其中不少设备是可以利用的,如果经调查确能利用部分设备,这对加快建设更为有利。
上述改造方案,已经作了几年的酝酿,并初步进行过可行性研究,建议国务院有关部委原则批准,具体项目将按建设程序另行上报。
(四)
联合企业的领导体制及若干政策性问题。
1.联合企业定名为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是统一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对内实行分级核算。下属上海炼油厂、高桥化工厂、高桥热电厂、石油化学研究所、上海农药厂、染化十五厂、化纤二厂、第二洗涤剂厂,共七厂一所。为了避免多头领导,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不对公司进行行政性的干预,下达计划、调出产品都只到公司,不直接到厂。联合企业与各方面原有协作关系继续保持不变。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市经委代管。
2.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的机构必须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领导班子要精干。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日常生产行政指挥工作由经理负责。
3.企业联合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基本建设、重大措施、科研项目,部和市有关单位负责继续安排。
4.为了使联合企业今后能保持持续平稳的生产条件,上海炼油厂的原油加工量要求按四百万吨作为基数,在条件允许时再增加炼油量。对联合企业近期内发展化工所需的石油原料,本着择优安排的原则,建议在国家安排计划时给以照顾,以支持联合企业的发展。
5.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应按计划继续供应碳四给高桥化工厂,由高桥化工厂抽提后返回一部分。
6.联合企业的折旧费不上交,留作企业改造使用。
7.联合企业在保证增加国家收入的原则下,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具体基数、时间和分成比例,由公司筹备组同上海市财政局商定。
8.联合企业除财政外,应把国务院十个部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规定贯彻执行好。
9.高桥热电厂是联合企业的自备电厂,但为了有利于发挥高桥热电厂的优势,生产的电力可由华东电管局统一调度,并由公司与华东电管局订立经济合同。
10.联合企业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切实搞好环境保护,注意生活设施配套,使高桥地区的三废治理、城市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规划同步进行。
(五)
成立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筹备小组,负责落实组建公司的各项工作。
筹备小组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工作委托市化工局负责。筹备小组由张耀祥(化工局副局长)、胡永钫(华东电管局副局长)、王海山(上炼厂厂长)、刘钧(高化厂厂长)、张式(石油所所长)、王焕策(热电厂厂长)等同志组成。筹备小组立即抽调干部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下设调度组、规划组、办公室。
筹建班子的任务:首先,督促和协助各厂抓好当前生产,确保完成今年计划。其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计划,八二年计划要具体,八三年计划可以粗一点。第三,对今后发展方向、地区规划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筹备小组要在十月份把公司班子搭起来,并提出公司的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规定,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公司。
当前,要按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联合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调动七厂一所的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联合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批。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