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上海的垃圾焚烧处理
20世纪20年代公共租界内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发展迅猛,人口也达到近120万,每天生活垃圾达到900~1000吨,日平均每人垃圾量在0.78~0.94公斤之间。这么多的垃圾如何处理,也令租界当局为之头痛,当时处理方法主要是选地填埋或堆放:一是在市区内选沟浜、洼地填埋,上盖泥土或煤灰(渣)并洒药水以灭蝇,每年约填土地100多亩。二是在近郊选地堆放,用车辆将垃圾运至堆地,一卸了之。三是由承包商船运垃圾至黄浦江上游30公里处的龙华嘴堆放,该处地势低洼,曾估计可卸堆垃圾20年左右。包商承运垃圾至龙华嘴滩地堆放,为更多牟取利润,往往在垃圾船航行至现在的董家渡附近,就把大量垃圾倾入黄浦江,这既能减少人力,加快航程,又能节省卸力费用。民国15年(1926年)以后,这类事屡有发生,一旦水上警察查获就给以扣船、罚款处理,但江面长,防不胜防,屡禁不止。水上警察有时曾上船押运,却因不能常驻,收效也微。至民国17年,江海关理船厅召集公共租界工部局、法租界公董局的卫生、工程处长及华界上海特别市卫生局长、工务局长、浚浦局总工程师,共同商讨在一公用地点采用火焚垃圾的计划。当时,世界各国垃圾处理绝大多数也是填埋、堆放,垃圾焚烧处理仅在德国等少数国家进行少量试验。会上华界代表表示“因经济关系,难于施行。”法租界代表表示“计划试验”。只有公共租界代表表示“须改善垃圾处理的方法”。
民国18年,公共租界工部局派工程处主任哈泊(音)赴欧美调查焚烧垃圾的新方法。民国19年3月,工部局董事会核准向德国西门子厂定购效能甚高的垃圾焚烧炉1座(据传当时该厂总共制造了焚烧炉4座),向美国订购巴马式焚烧炉1座,总造价约600万枚银元。在槟榔路(今安远路)、茂海路(今海门路)各建垃圾焚烧厂1座。两厂于民国21年12月建成投产,建造总投资约8万英镑。槟榔路焚烧厂日焚烧垃圾163吨,后达到200吨。茂海路焚烧厂日焚烧垃圾122吨,后达到150吨。焚烧后的灰烬能作建筑工程材料用。
垃圾焚烧工艺流程为:垃圾由汽车运抵焚烧厂,即倾卸于最低层的垃圾仓内,用戽斗升降机提置于垃圾斗中,经推运器送至量重斗而入焚烧炉。垃圾经过推运器时,由人工将瓶罐等检出。焚烧后,垃圾之溶渣由一水力撞捶推入溶渣箱,再由小车运走,焚烧之烟气经焚烧室时,所含灰烬即行沉淀,亦用小车运走。溶渣与烟灰的温度很高,当其由小车运出时,用冷水喷射冷却,运出后作填地、筑路用。这种焚烧处理垃圾是当时最佳的处理方法。
1932~1936年公共租界垃圾分类处理表
单位:万吨
|
年份 |
焚烧处理 |
填低洼地 |
水运上滩堆放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 |
|
1932 |
3.85 |
11 |
13.3 |
39 |
16.9 |
50 |
|
1933 |
9.8 |
28 |
8.8 |
25 |
16 |
46 |
|
1934 |
9.1 |
25 |
8.16 |
23 |
18.55 |
52 |
|
1935 |
7.5 |
21 |
8.25 |
23 |
20.27 |
56 |
|
1936 |
5.41 |
14 |
7.7 |
20 |
25.42 |
66 |
两焚烧厂处理垃圾到民国25年后即停止使用。停用主要原因是:垃圾可燃物比例不高,尤以夏季西瓜上市,垃圾湿度占总量45%以上,焚烧困难。平均焚烧1吨垃圾需加煤半吨,夏季瓜皮垃圾多时又需添加3%,并且焚烧后还有四分之一的渣灰仍需最终处置。这种处理方式日常运行费用太高,所以于1936年以“已觅得费用低廉而合乎卫生之方法”为名,停止使用。
1949年上海解放时,2座焚烧炉仍存在。1950年曾邀请苏联专家“会诊”,研究结果认为须另建一分析机构,将垃圾进行分选后焚烧,方能避免过去缺点,发挥焚烧处理效益。焚烧炉整修及另建分析机构费用很高,仅保护机件避免风雨侵蚀造成损坏就需3亿元(旧人民币),且不能解决大量垃圾的处理,故未修复利用。1952年,市工务局向市财委报告,建议将2座垃圾焚烧炉作废钢铁处理。市财委检查后认为:“焚烧炉似有保留使用价值,建议市府责成卫生局主持,召集工务、财政等局有关方面,组织专门小组商讨处理方法,草拟保护或整修步骤,准备将来利用。”这件事一搁多年,至今虽然焚烧炉厂扯犹存,2座炉已不复见。
90年代,上海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垃圾构成发生了变化,对上海的垃圾焚烧处理已列入市府领导议事日程,30年代中期终止使用的垃圾焚烧处理,已重新立项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