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垃圾清运与处置
概述
居民生活垃圾的清除、运输、处置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各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营业垃圾和各类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产生单位自行清除,有的也委托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居民生活垃圾原可随时倾倒于路边道旁,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开始设置垃圾容器后,规定垃圾必须倾倒入容器内,因此随处倾倒垃圾的现象逐渐减少,也为垃圾清除方式的改良创造了条件。20世纪初,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区域内,对居民生活垃圾清除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公共租界要求居民将垃圾倾倒在公共垃圾容器内,然后予以清除;法租界主要由看弄人或居民在夜间将垃圾倾倒在道路旁,或倒入垃圾容器后推至道旁,翌晨清除;华界大部分地区仿效公共租界的办法,但有的地方因为没有或缺少垃圾箱,所以不少居民仍随处倾倒垃圾。这几种清除方法一直沿用到解放前夕。解放后,首先普遍设置了垃圾容器,至1955年,将原垃圾夜间倾倒于路边翌晨清除的办法,全部改变成倒入公共垃圾容器后,才予以清除。此后,垃圾容器的材质和结构虽有变化,但垃圾倾倒、清除的方式基本相同。至80年代,上海市区实行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倾倒与袋装倾倒,前者要求居民将可以用作农肥的有肥垃圾与碎玻璃、砖块等分类倾倒,但未坚持推广;后者是将垃圾装进塑料袋再倒入垃圾容器。1987年始在普陀区试行的垃圾袋装倾倒,1994年底,市区采取这种方式的占燃煤气用户的70%以上。与垃圾倾倒形式相适应,上海市区垃圾清除也经历了一个从随时、随处清除到定时、定点清除;从手工清除到机械清除的过程,1992年,上海市区约60%的生活垃圾已实行机械装车。
市区垃圾清除后须经过水、陆两路运往上海郊县及江苏、浙江两省邻近上海地区的处置点。从垃圾容器内清除的居民生活垃圾,或单位及个人委托清除的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有的直接运往近郊的处置点,有的运往垃圾码头,再用船运出市区。在20世纪70年代前,陆上运输主要依靠人力车,因此曾在市区设置了若干垃圾中转点,将各处清除的垃圾不便直接运往码头或近郊处置点的,先运到中转点,然后用机动车运走。70年代后,垃圾机械运输得到较快的发展,垃圾中转点亦逐渐减少。垃圾运输方式还从敞开式向封闭式过渡,1992年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封闭运输。
19世纪70年代前,市区生活垃圾主要由农民不定时地用船舶运往农村,但生活垃圾是逐日产生,需逐日清除。为减少垃圾对环境卫生的影响,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公共租界率先招商承包运输垃圾,接着法租界、华界亦先后采取了这种方式。但承包商承运垃圾以赢利为目的,常将垃圾倒入黄浦江和苏州河,屡禁不止。1949年8月,建立了垃圾水上专业运输队伍,改变了垃圾在运输途中倒入黄浦江、苏州河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了垃圾不能及时运至堆放地的矛盾。在招商承运、专业运输的两个时期中,农民进入市区装运垃圾延续了很长时间。1979年后,农民不再进入市区运输垃圾,市区的垃圾全部由环卫水上运输单位专业运输。
城市的发展,人口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多的垃圾运出市区堆放。生活垃圾堆放须用药喷洒或泥土覆盖,才能减少臭味及蚊蝇孳生,但由于垃圾堆放点多量大,往往难以全部做到。1983年始,对部分生活垃圾进行高温堆肥发酵处理,其堆肥细粉对不同作物都有一定的增产作用。1991年,地处南汇县的老港垃圾处置场竣工,采取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方式,1994年,日均处理生活垃圾6000吨,使上海市区约超过80%的生活垃圾得到了较好的处置。公共租界在民国21年(1932年)至民国25年的5年里,曾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了数十万吨生活垃圾。垃圾利用量最多的是农业用肥。1956~1959年,还以生活垃圾堆肥细粉为主要成分,混合一部分化肥,制成颗粒肥料。1981~1989年,利用建筑垃圾制成蒸养粉煤灰建筑渣砖,开始很受欢迎,后因规格、成本等问题,亦于1990年停止生产。此外,将经过堆放后的熟化垃圾填沟筑路,或用之覆盖垃圾滩地,也是一种利用方式。
进入80年代后,市区的生活垃圾消纳愈来愈困难,上海市政府先后两任市长江泽民、朱镕基都十分关心上海市区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通过采取一列措施,使生活垃圾逐步由邻省分散消纳为主,到本市集中处置为主;从简单堆放为主,到无害化处理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