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事业管理
上海地区图书馆事业自清末起步至民国前期,一直处于自发状态。民国17年(1928年)起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宣传部和市政府教育局管辖。行政管理主要为几所市立图书馆,对于企业、社团、私人举办的公众、学校图书馆的管理仅止于登记在案,同时对具有进步倾向的图书馆则加以限制,直至查封。
解放以后,图书馆事业纳入社会文化发展整体计划中。50年代前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接收,改造原公立图书馆,兴办新馆,同时对由社团、企业、私人举办的图书馆采取政治上帮助,经济上补助等措施,全市初步形成了面向各阶层读者的图书馆服务系统。1949年下半年至1952年末,高等学校经过多次撤、并、新建和院、系调整,各校藏书重新组合,15所高校图书馆(室)的文献收藏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市人民图书馆在全市各区(包括郊区)设立了图书阅览室或流通站,并与市总工会协作,帮助企业建立了大批工会图书馆。至1954年末,上海地区图书馆的覆盖率在国内居领先水平。
各个图书馆分属于各系统、各单位,没有单独的行业管理,是图书馆事业与其他行业在管理上的重大差异。50年代后期起,公共、学校、科研、工会等系统都在实践中逐步建起了业务协调协作的网络。文化系统的公共图书馆,形成了上海图书馆对区(县)级图书馆开展业务辅导,区(县)馆对街道、乡镇馆进行业务指导的三级辅导网,工会图书馆也形成了市工人文化宫图书馆、区(县)工人俱乐部和局工会图书馆、基层企业工会图书馆三级指导网络;在学校系统,高教局于1962年即成立了图书馆工作协作组,在本系统开展业务管理和协调活动。1982年成立了市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1988年改为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成为高教局领导下对各校图书馆进行业务管理、协调的机构。1992年,市教育局成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则是对中专、中小学图书馆进行管理的工作机构。在科研系统,中科院上海分院和上海社会科学院,也根据各自特点,在行政管理之外,建立了业务交流、指导组织。1958年起,上海先后成立了市科技图书馆协作网、全国第二中心图书馆等跨系统图书馆组织,在文献采购、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合作,提高了各图书馆为科研、生产服务的能力。“文化大革命”期间,协作网络活动瘫痪,1977年末,上海市图书馆协作委员会成立,恢复了上述两组织的功能。经过30余年的摸索,上海地区图书馆事业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组织、人事和经费由行政部门主管,业务工作由网络、协作组织指导、协调的管理模式。
建国以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图书馆建设作了很大投入。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图书馆事业的投入急速增长。在图书馆建筑方面,80年代以来,上海图书馆扩建、新建馆舍总面积达96800平方米,区县级图书馆新建、扩建馆舍总面积有6万多平方米,高校图书馆新增总面积更有26万平方米之多。为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各系统行政部门拨出大量资金,为图书馆添置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协作网络还组织了大规模的在职教育活动,帮助各馆干部、职工提高文化水平、专业能力,使图书馆干部队伍尽快适应新时代专业工作的需求。
1955~1956年,上海市文化、出版管理行政部门组织了对反动、淫秽、荒诞书刊的处理和私营书摊铺的安排改造,图书馆工作者承担了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