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上海图书馆事业志,为记述上海地区近现代图书馆事业的历史和现状的专志。
二、记述时间,起自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之后,下限至1990年年底。在涉及古代藏书起源时,根据现有文字记载,个别地方其记述时间上溯至宋元之际。其他各篇根据脱稿时情况,对个别事件下限有所延伸。
三、本志以现行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所形成的系统和类型,结合图书馆的历史情况,遵循“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体例和“详今略古”的要求,安排相应的篇章节目进行记述。
四、对早期(清末和民国)建立的图书馆,除公立的公共图书馆记述至其停办或至上海解放时为止外,对其他各类图书馆,凡新中国建立后仍用原来馆名,或改换馆名继续开放和发展的馆,均列入新中国建立后各类图书馆的有关篇章记述。
五、本志中涉及历史年号和数字,均按照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方志编辑部制定的“行文细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