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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机电工业志 >> 专记 >> 二、上海私营电器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二、上海私营电器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上海早期的一些电器厂,主要是为国外进口电器提供修配服务,也有的先开电料行,经销国外电器电料,随后开厂仿制产品。20年代有所发展,但抗日战争时期又遭到很大破坏。抗战胜利后,电器工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又抑制了电器工业的发展。解放前夕,上海电器行业每月只能生产空气开关240只,高低压开关320只,高低压保险器8800只,星三角启动器350只,铁壳开关1300只。

1.扶植私营企业度难关

上海刚解放时,约有一半左右的电器厂处于瘫痪状态。由于资本家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缺乏了解,不是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恢复生产,而是抱着观望态度,任其自流。再加上一部分资本家抽掉了资金,使电器行业的大部分厂不能开工。

为此,市政府对一些困难的企业派出工作队,帮助其恢复生产。工作队来到协成银箱厂(现上海电器成套厂)后,一面鼓励资方加强经营,维持企业;一面让工人了解困难,认识社会主义前途,帮助资本家恢复生产。由于刚解放,银箱的销路很差,工作队协助该厂到华东工业部联系加工业务,转产建筑工地用的手推车、铁路防爬器等,使工厂从全停工变为半工半停,逐步从倒闭的境地复苏过来。这不仅使工人体会到人民政府的关心,也使资方人员看到解放前后两种社会对私营企业的不同态度,感到了新社会的温暖。为了扶植私营企业,稳定市场物价,国家还采用收购产品或加工订货的办法来帮助私营企业摆脱困境。当时,在华东工业部的支持下,电器行业得到的第一批加工订货有变压器12台(700千伏安)、电动机459台(344匹马力),其总值折合大米184万斤。这一批任务使电器企业中的大中、公用、合丰等18家厂维持56个月的生产。由于加工订货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都有保障,又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利润,因此大部分私营企业乐于接受。1950年,在电器行业101家工厂中,属华东工业部加工订货管理的工厂有39家,属交电站加工订货的工厂有34家,另有19家承接这两部门双重加工任务,自产自销的厂家仅有9家,只占9%左右。

为了把私营工商业逐步引上社会主义道路,国家在实行加工订货后,对私营企业的部分重要产品和物资实行统购统销,规定了统一的产品价格、工缴费用及利润比例,并且通过工会组织,从企业内部实行监督。当时政府有关部门还对接受国家加工订货任务的电器企业作了一些规定,如商业部门规定:由交电公司按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出厂价格,并根据劳动生产率及成本变化不断加以调整;一切产品须由交电公司检验后方可出厂,以保证质量;工厂不能直接销售大批产品和重要器材,如需出售,必须取得交电公司同意。这些规定实施后,初步制止了盲目性生产和无政府状态,把私营企业的生产纳入国家产供销渠道。上海华通电机厂(现华通开关厂),由于资方经营不力,资金周转不灵,加工订货脱期严重,经华东工业部批准,于195011日实行公私合营,成为本市电器行业中第一家合营企业。

2.鼓励私私联营求发展

为了加快工业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和调动民族资产阶级的积极性,国家还积极扶植和支持私营工商业的私私合并(私私合营)等。

1951年下半年,由鸿康电行的资本家袁永定发起,开始了私私合并的谈判和筹组工作。经过半年的筹备,当时上海有代表性的依巴德、鸿康、悦康三家电料行和德成、华美两家电器厂向市工商局提出了申请,经工商局同意,19521月成立了上联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现上海人民电器厂)。新建立的上联公司收缩了商行,扩大了生产规模,企业效益迅速上升。1952年工业总产值为195.9万元,1953年达到270.69万元,资产也从1952年的144万,增长到1953年的381万元。

除了私私合并的形式外,当时在电器行业内还有私私联营等形式,1950年,新丰电机制造厂、华电电瓷厂、万昌电机厂、开灵马达厂和中南电机厂等几个私营小厂,为了互相依存,共同发展,自发组织了联营所,联合接受加工订货,联合推销产品。1952年底,永新电工器材厂与华成、华生、益中、中建等5家电器厂私私联营后,改组成中华电机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各厂按产品类型专业分工,并调剂了各厂设备厂房和人力物力,为共同克服当时的困难,谋求生存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

3.开展“五反”打击不法行为

通过接受加工订货,私营企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显示出有利于国民生计的一面。然而,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不法行为,也日益显露,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的健康发展。

当时,大新无线电厂(现上海合金材料总厂)资本家看到国内电解铜、电线、电缆成为紧俏商品,市场上供不应求,就决定转产电解铜。在建造电解铜车间的过程中,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电解铜车间上马后,生产逐年大发展。但资本家在经营中采用了提高工缴费、偷工减料和偷税漏税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

王仲记蓄电池厂在政府支持下,落实了新厂房,职工增至300多人,生产规模居上海蓄电池行业第二位。但老板为了赚钱,在生产经营中行贿、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致使志愿军某部使用该厂蓄电池产品后,发生了军事事故,问题极为严重。

为此,在1952年“五反”运动中,对少数问题严重,态度恶劣的资本家进行了严厉打击,对大部分犯有违法行为的资方人员则采取了宣传党的政策,敦促他们主动交代问题,走坦白从宽的道路。万昌制造厂业主曹誉周学习党的“五反”政策后,消除顾虑,主动交代问题。“五反”工作队从进厂到撤离,仅花了两天半的时间,对曹的交代表示满意。之后,曹在市政府召开的有2000人参加的“五反”运动动员大会上,现身说法,消除其他资方人员的顾虑。永新电工器材厂资方人员顾虑重重,唯恐交代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后,会受到政府严惩,但在“五反”工作队和厂工会的反复宣传教育下,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还是交代了违法行为,受到宽大处理。“五反”运动结案时,在45家私营企业中,守法户3家,占总数7%;基本守法户20家,占总数44%;半守法半违法户12家,占总数的27%;严重违法户10家占总数的22%

“五反”运动,使资本家开始放弃不法企图,服从政府管理。同时,提高了工人群众的阶级觉悟,使电器行业的生产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到1952年底,电器行业的工业总值达1986.07万元,比1949年增长3.4倍;利润总额403.66万元,比1949年增长159.8%;全员劳动生产率3742/人·年,比1949年增长11倍。

4.全行业公私合营

上海电器行业,通过接受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限制了私营企业生产无政府状态,但国家还不能直接对企业实行计划管理,企业盲目生产的现象还不能完全避免,工人还没有摆脱雇佣地位,劳资双方仍然对立。

当时,上联电工器材厂老板除红利外,月工资500600元,高级职员250300元,而一般员工仅6080元,高低相差近10倍,在每年一次的分红中,股东占分红额的64%、经理10%、协理8%、董监事4%、广大职工只有14%,还得按工资比例发放,低工资工人分到的钱更少。有的老板不仅自己拿高薪,还对高级职员施以小惠,向职员提供免费午餐,工人没有享受。年终分配中,职员分红奖金高于工人的3倍以上。因此,广大工人迫切希望通过公私合营改革分配制度,改变这种不平等状况。

同时,随着生产的提高,私有企业的弊端不断显露出来。除了束缚工人积极性的陈规旧章外,很多企业内部机构重叠,制度松散,管理混乱,加工订货经常脱期,产品质量不能保证,以至工人的工资不能支付,银行的货款不能归还。面对企业现状,一些资本家也希望通过公私合营走出困境。

资方人员中的开明人士拥护社会主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早有公私合营的要求。华成电器厂资本家周锦水是民主建国会成员,1951年曾随上海工商业代表团赴苏联考察,1953年通过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线路后,就和厂董事会成员一起多次打报告要求公私合营,19542月被批准。

上联电工器材厂经理史慕康,是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主建国会副主任。195311月,他提出了自己的合营方案,并说服其他资方人员打消了顾虑,向政府正式提出了要求公私合营的申请。由于这些人的带头示范作用,到19548月,上海电器行业已有上联电工器材厂、益中瓷电厂、永新电工器材厂、中国电工厂、中大瓷电厂、华成电器厂、新苏交通电工器材厂、建设交通器材厂等9家厂实现了公私合营。

19549月,政府公布了《公私合营企业暂行条例》,对实行合营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促成了私营电器厂走向公私合营的大趋势。1955年底至1956年初,形成了合营高潮。19561月,经市府批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

在公私合营过程中,资方人员有些是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但也有相当部分是抱着“企业早晚要归国家”、“迟合营不如早合营”的消极态度。当他们面对私营企业那种困难重重,矛盾日深的局面时,希望能有个解脱的方式,但当公私合营到来时,却又对党的政策怀疑起来,担心失去既有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内心充满矛盾,惶恐不安。

上联电工器材厂清产核资工作开始时,部分资方人员怀疑资产不值钱,怀疑公方不会做到公平合理,但清产核资的具体事实教育了资本家。公方代表及职工在清点过程中认真执行了“充分协商、适当照顾”的政策,该企业大部分设备虽已陈旧,但按照其实际使用价值清估后,私股总额还是超过资本额的9%,使资方人员相信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政策。清产核资结果公布后,该厂资方人员(包括股东)都对清产核资工作表示信服和满意。

久中电器厂清产核资后的结果表明,该厂是经济倒挂户,其中对公债务(税金、滞纳金)欠3.5万元,职工工资欠1万元,对私债务欠0.3万元,总共倒欠金额4.8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在上报通用机械公司的财务处理报告中提出:我企业只求产资与负债轧平,放弃私股权。但公方代表根据党的政策,将该厂对公负债转为公股,并还给其近2000元的私股额作为照顾。

由于在清估、定息中认真贯彻了党的各项政策,使资方人员大受教育,他们进一步理解了党对他们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逐步消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顾虑。为了适应社会大生产的要求,组织和推动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而用专业公司把全市几百家分散经营、各自为政的电器厂组织起来,195512月,经上海市第一重工业局批准,成立上海市电力设备制造公司(现上海电器公司)筹备处,19562月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下设经营、计划、财务、生产技术和秘书(兼人事)等5个职能组。公司共有合营企业408家,职工8437人。其中开关行业186家,4602人;线缆行业97家,职工2312人;汽车电器行业33家,职工428人;电瓷行业58家,职工725人;电刷行业19家,职工130人;绝缘材料行业15家,职工108人。

5.合理安排私方人员

公司成立后,首先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方法是先由私方自估自报原有资产,造好表册,然后由职工提意见,最后送到地区清产核资小组审核。接着,对产品类型相同,地区相近的厂进行经济改组和“裁并改合”,共形成66个中心厂,65个卫星厂,180个独立厂,后两类企业按产品归口分别接受中心厂领导,初步建立起中心厂带卫星厂的管理体制。

公司对原工商业者和企业其他在职资方人员,根据“包下来”的政策和“大部不动小部动,一般不动个别动”的原则在调整中心厂和一般厂的同时,对资方人员进行情况摸底和职务安排。66家中心厂除土山湾、民生和通裕三家电器厂的资方人员未作职务安排外,其余98人均作了适当安排。在56家一般厂中,除六和厂和鸿泰厂安排一般工作外,其余70名资方人员都安排了厂级职务。中心厂的公方代表由合营工作组干部充任,所缺名额由区委补足。

合营后,多数企业公私方之间建立了合作共事、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以及碰头会、思想见面会等联系渠道,双方关系较为融洽,使生产秩序趋于正常。

私方厂长周锦水在《我对于华成厂争取到公私合营的体会》一文中写到,在合营过程中,政府对私股方面的照顾,使他深深感动,他表示:“我虽年逾花甲,今天能亲身遇到华成厂争取到公私合营,感觉到极其愉快、光荣,我将以我的余年,以忘我精神,继续努力,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不少企业的资方人员发挥业务专长,积极献计献策,在增加产量,改进工艺,提高质量,节约原材料,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做了不少成绩。在当时开展的厂际劳动竞赛中,30家企业有43名资方人员获奖,其中有东海瓷器厂私方人员徐一苇改进炉窑结构,每年可节约用煤30吨。美成电业厂私方人员张载良改进线缆组设备,使电讯电缆产量提高一倍。

在职工中掀起了学技术、学文化、争当先进生产者的热潮。当时在30家企业中,参加劳动竞赛的职工有3531人,有548人参加了文化、技术学习。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先进措施达1754条,其中1026条实现后为国家增加盈利近10万元。永新电工器材厂工人改进转换开关弹簧,使产量提高34倍。中南厂工人制造成多头钻床,提高产量10倍。由于广大职工和私方人员的共同努力,当年产值比上一年增长51%,绝大多数厂都有盈余。

但由于公私合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复杂的工作,加上时间短、干部经验不足,因而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裁并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情况摸得不够清楚,小厂生产点并掉过多;有的合并工作比较草率,影响了当时的生产;少数中心厂没有将卫星厂认真管理起来;也有一些厂照搬国营厂的管理办法,出现管理人员比例过高,机构臃肿,工作效率低等状况。大部分问题,在过后不久的整顿中逐步得到了纠正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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