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粮食志 >> 第四篇粮油收购


第四篇 粮油收购

概述

19497月,上海刚解放,夏季征收仍利用旧保甲人员,按照旧例征收公粮公草。10月,依靠群众改革旧制,废除盘剥人民的附加和摊派。对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和无劳动力的孤寡等,减免公粮公草负担,免征面达1520%,减征数达27%。土地改革后,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尚有困难的贫苦农民,给予减征,使其休养生息。

1953年实行计划收购以后,定产、定购、定销“三定”到户,参加合作社的“三定”到社;公社化后,实行包面积、包产量、包征购、包储备。藏粮于民,丰年多储,平年少储,以丰补歉,按人口平均每人储备50公斤,多余粮食由生产队自行安排,一定三年不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粮食征购基数一定五年,超购加价50%,恢复粮油议购议销和多渠道经营;19821984年的三年中,郊县交售粮食138772万公斤,比前三年增加25598万公斤,一时出现“收不了,放不下,调不出,销不掉”的情况;1985年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为了鼓励多交售粮油,先后实行鼓励交售粮油的优惠政策。乡、村实行“以工补农”、市拿出彩电、冰箱、自行车、化肥等实行奖售。1990年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继续实行奖售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的三挂钩政策。40多年来,始终贯彻以发展粮油生产为中心,制订粮油收购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征收
第二章粮油议价收购
第三章农村集体粮油管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