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电网
清光绪八年(1882年),当上海电气公司向公共租界用户供给直流电时,电力网在上海开始出现。清光绪十六年,交流电取代直流电并采用单相2000伏输电后,供电范围日益扩大。清光绪三十一年,按当时欧洲通用标准,将配电网由100赫改为50赫200伏。民国2年(1913年),工部局电气处江边电站投运后,开始发展三相交流电力网。当时,法商电车电灯公司和闸北、南市、浦东地区各电力公司采用不同电压发展各自的电力网,各电力网系统简单,均由设备最为集中的发电厂掌管运行调度。民国9年后,随着上海城市和经济的发展,用电逐渐普及,各电力公司的13.2、22和33千伏输变电工程陆续投入,并建成电网间的联络线路,各家公司间开始相互馈电。鉴于系统日益复杂,各电力公司先后设置调度机构,管理电力网及其经营地区内企业的自备电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公用局电力处管理各电力公司。随着环绕市区的35千伏电网逐步建成,1954年4月1日,成立上海电业管理局中心调度所。1958年后,一批新建的大容量发电厂和11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陆续投运。1967年,建成围绕市区的220千伏环形网络。1980年后,上海宝山钢铁总厂自备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厂、葛洲坝水电站至上海的±50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徐州-江都-上海和淮南-繁昌-上海等500千伏输电工程相继建成。上海电力网在容量、效率、性能等方面,跨上了新的台阶。1990年,一个适应上海城市和经济发展的、以500千伏线路为主干并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相联接的现代化电力网基本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