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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62663对,比上年上升62.18%。其中两地婚姻55994对,占总数的34.42%,复婚登记4326对,占总数的2.66%。全市共办理离婚登记37394对,比上年上升21.63%。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结婚登记2960对,比上年上升22.97%,涉及5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外国人1988对,占总数的67.16%,涉华侨321对,占总数的10.84%,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651对,占总数的21.99%,比上年上升0.76%。全市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离婚355对。全市共办理国内外收养登记797件,比上年下降8.81%。其中国内收养登记761对,占总数的95.48%,比上年上升0.86%;涉外收养登记36件,占总数的4.52%,比上年下降0.86%。市级和14个区县实现婚姻登记和管理管办分开、政事分离。完成“上海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升级改造并与市计生委、市档案局形成资源共享,已全面推广。完善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制度,至年底,有30余名特邀颁证师。12月10日,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和黄浦区、普陀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徐汇区、闸北区、松江区、青浦区、嘉定区被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董卉)
【婚姻登记机关停止有偿婚姻服务】 8月,印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服务的通知》。在全市统一规定的9月30日之前,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市民政局还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网、语音电话、告知单等形式,让市民知晓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并对结婚登记合影照的拍摄标准、拍摄地点进行重点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董卉)
【开展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进社区试点】 2006年,在普陀区开展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进社区、进家庭工作试点。该区妇联、计生、民政等部门联合在区婚姻登记中心建立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之后,市民政局积极指导该区将该项工作向街道(镇)、家庭延伸。至年底,全区9个街道全部建立咨询室,开展法规宣传、优生优育辅导、心理咨询和上门辅导等工作。该区共有54人次有收养意愿的当事人前往咨询,通过宣传,39人次不符合政策的当事人取消收养意愿;为9人次符合政策的当事人提供收养登记指导;为6人次符合政策但不适合收养的当事人进行劝说,从源头上防范事实收养事件的发生。
(董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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