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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0206张。至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505个,养老床位59735张,养老床位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2%。其中市、区(县)政府办养老机构28个,床位6322张;街道(乡镇)办养老机构259个,床位26176张;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218个,床位27237张。在全市原有8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新建25家示范型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至年底,10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向社区3500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全市233个社区助老服务社的2.5万名居家养老服务员,共为10.5万名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其中享受服务补贴老人5.96万人,占56.8%;自费购买服务老人4.54万人,占43.2%。全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2104家,职工总数106379人。其中残疾职工46758人,占职工总数43.95%。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76.71亿元,年利润总额3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24%和13.84%。至年底,全市共有“上海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2100个,“上海风采”福利彩票专卖店150家,基诺投注站505个,“中福在线”销售厅12个,中国福利彩票网点即开票600个。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6.78亿元,其中电脑型彩票14.92亿元、即开型彩票1.86亿元,共筹集社会福利基金5.71亿元。共计兑奖金额为3.1亿元。市慈善基金会共募集善款4.26亿元,募集物资评估价值4458万元。从1994年成立至2006年底,累计募集善款、物资18.59亿元。其中募集善款17.39亿元,募集物资评估价值1.2亿元。全年市慈善基金会继续实施“安老、扶幼、助学、济困”慈善实事,开展各项助学、助医、助困等救助项目,全年出资2.61亿元,使31万余人次的各类特困群众得到救助。
(吴民欣)
【制定12条养老服务扶持措施】 继2005年推出18条养老服务扶持措施后,10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和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从财力支持、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养老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12条扶持措施。主要内容为:(1)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对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的上海户籍老人,给予人均每月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2)对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收入的上海户籍老人,按照料等级设立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为中度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每人每月200元。(3)对社区助老“万人就业项目”的上海户籍从业人员,从9月1日起,在原有收入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50元。(4)对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费予以补贴。(5)居家养老服务日常运作经费、人员经费、低收入老人的评估经费等,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由区县或街道(乡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相应保障。(6)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增公益性养老床位,由市建设财力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给予一定的补贴。(7)市建设财力对列入2006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20个示范型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给予每个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8)对新建居住区,各区县应严格按照2006年《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落实居住区养老设施的建设经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和养老设施用途。(9)市内符合一定条件、内设医疗机构管理较好的养老机构,在纳入医保联网账户段、自付段结算的基础上,扩大附加基金段结算范围。(10)在部分区县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日常运作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县对符合有关规定运营的社会办(包括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日常运作补贴机制。(11)将老年护理医院和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资源,纳入全市养老总床位统计。(12)各中心城区应制定引导、鼓励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的补贴措施,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区域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实施补贴。“意见”对补贴经费的出资者的出资比例作具体规定。
(沈佩华)
【开展养老机构重点项目整改】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文明行业建设,针对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的“行检行评”中发现的建筑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52个重点项目中的问题,上半年开展整改工作,相关区县都投入资金用于资助养老机构硬件设施的改造,黄浦区投入34万元,资助14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的整改。长宁区将6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的改建工作列入区建委年内施工计划。宝山区为祁连敬老院争取并落实食堂改造资金等。通过开展整改工作,使养老机构在规范服务、加强管理以及提高风险规避能力等方面有明显提高。
(沈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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