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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59万起,审结31.14万起,分别比上年上升10.1%和10.0%。其中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0万起,审结1.79万起。判处罪犯246192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死刑的占12.8%。受理一审民事、商事案件18.42万起,审结18.15万起,分别比上年上升6.2%和6.0%,涉案标的额559.51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12起。审结海事海商案起980起,比上年上升13.8%。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990起,比上年上升1.8%;审结1983起,比上年下降2.2%。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6.1%,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等原因原告撤诉的29.2%。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62万起,执结8.51万起,分别比上年上升19.4%和19.9%。执结率90.7%,执行中止率14.6%。执行清偿率64.5%,比上年增加5.5个百分点,其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抚育、扶养费等案件的偿付率达88.8%。积极做好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68.37万元。
(丁晓燕)
【高院推出服务基层4项措施】 为切实帮助基层法官在工作负荷很重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业务技能,高院于年初推出服务基层4项措施:一是编撰法院实务技能手册。将审判、执行实践中的各类操作要领收集提炼,并列出应当避免的情形,传承经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已完成《刑事庭审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商事庭审百问》、《执行财产查控要领》等20余册。二是建立常用案例裁判要旨库。以常见案例裁判要旨为主,兼顾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优选汇编范例,供审判人员借鉴、参考。三是开发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电脑软件。四是系统整理编辑业务资料。分类汇编,活页装订,便于及时添加最新发布的法条和规范,方便法官查阅使用。
(丁晓燕)
【法院实行归档报结结案方式】 全市法院从2006年二季度起全面推行归档报结,案件在审理、执行结束后,先将案件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归档日期即为报结日期,改变以往结案后3个月归档的做法,消除超期不归和移送上诉案卷延迟等隐患。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明显加快,平均移送天数加快15.1天。该措施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丁晓燕)
【高院制定下发“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3月,《上海法院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在全市法院试行。该办法在认真总结上海法院150条《法官行为提示》的基础上,依据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定。主要是为上海各级法院在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的过程中,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从机制上引导法官和工作人员自觉按照《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上海法院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对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的情节认定、处理标准、实施方法作详细的规定,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和业外活动中应当避免的情形。
(丁晓燕)
【高院采取措施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调解的特殊作用,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坚持将调解贯穿诉讼全程,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推进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各基层法院在院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接受委托,对一般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全年共调解成功7449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9%。
(丁晓燕)
【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启动】 9月29日,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闵行区法院浦江人民法庭举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单位,上海市长宁区、闵行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为配合试点单位,市高院设立少年审判合议庭。试点法院和试点少年审判庭今后将仅受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同时还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关系纠纷、抚育费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高院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以依法办事为前提,以刑事审判为基点,相对扩大受理一部分管辖比较清晰的涉少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原则,并明确各少年审判庭(合议庭)可以跨庭约请有关审判人员参加未成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
(丁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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