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全市政法系统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上海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
积极预防和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有效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充分掌握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强化排查预警和信息沟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配合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做好集体上访、久诉不息等疑难信访案件的疏导和息诉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和分流矛盾纠纷,有效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大力推进平安建设,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2月22日,市委召开全市党政负责干部大会,部署开展上海平安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定期开展社会治安状况讲评。2006年,全市共侦破刑事案件51495起,破案率达37.0%;侦破经济案件3145起,破案率59.7%;抓获刑事作案人数比上年上升26.0%,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人数比上年上升15.2%,审判机关审结刑事案件比上年上升12.8%。深化预防犯罪体系建设,帮助一批工作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加强舆论宣传,评选出2006年十大“平安英雄”。
切实规范和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加强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结合学习《江泽民文选》和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明显加强。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以市法学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指导、协调全市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区县政法综治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领导干部,狠抓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队伍违法违纪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周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