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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2006年底,上海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覆盖人数达1100万人(不含农村合作医疗、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730.67万人、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38.63万人。年内483家医院与医保部门签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约定服务协议书,签约率100%。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3家。20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436家养老机构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签约率97.3%。全年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略有结余。6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2006医保年度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的协保人员申请医保综合减负时年收入标准确定等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上述人员申请医保减负时,其年收入可按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全年全市有45789人得到医保综合减负,减负总金额16865万元,人均减负3683元,其中退休人员和年收入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42676人,减负金额14859万元,分别占减负总人数和减负总金额的93.20%和88.11%。
(吕春艳)
【将老年遗属医疗费报销纳入医保统筹管理】 1月20日,市医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本市城镇职工老年遗属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处理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意见”规定: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其原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具有上海市户籍、年满60周岁、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简称老年遗属)发生的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老年遗属门急诊、住院医疗发生的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统筹资金报销5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至年底,有5.76万余名职工老年遗属纳入覆盖范围(其中3.28万余人已转入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保),3.3万人次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实际报销金额2149.67万元。
(吕春艳)
【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对象扩大】 自1月起,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适用对象扩大到“文化大革命”前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及支内、支疆(知青)的原外省市籍配偶,按《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手续、由外省市发放养老金、现退休在沪定居并已取得上海市户籍的人员。至年底,全市参加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人员累计达12.4万人,帮困资金总支出3688.22万元。
(吕春艳)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7月31日,市医保局向社会公布医保社会监督员名单,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首批聘请40人,任期2年。医保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对医保管理和经办部门进行监督;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对其诊疗或配售药服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反映个人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保险凭证以及贩卖、倒卖医保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医保管理部门提出完善医保政策的建议。
(吕春艳)
【实施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8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8月17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印发《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并自9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年满70周岁,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从户籍制度建立起就是上海市城镇户籍,且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以及征地养老医疗待遇的城镇居民(简称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医疗保险统筹管理;统筹资金由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基金以1∶1比例共同承担,个人无须缴费;高龄无保障老人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由统筹资金支付50%,住院医疗费由统筹资金支付70%。至年底,已纳保高龄无保障老人62459人,已申请医疗费用报销26180人次,申请报销总金额6562.7万元;已领取报销资金20431人次,报销金额合计2244.3万元。
(吕春艳)
【实施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8月26日,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保障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以及年龄在18周岁~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的其他人员;保障基金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其中医保基金承担70%、财政基金承担30%;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行管办分离,市医保局负责对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委托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少儿学生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待遇后,其家属劳保和郊区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不重复享受。至年底,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约180万人。
(吕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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