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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接产14.4万例,婚前医学检查6.85万人,婚检率22.35%。全市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网络,调整和充实流动人口孕产妇接产点;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年内成功抢救约250名危重孕产妇。沪籍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8.31/10万、4.01‰和4.90‰。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28个,基本达到每个街道(乡镇)有1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预防保健经费提高到年人均30元(部分区达到人均50元)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不断深入,至年底,开展模式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77个,组建全科服务团队958个,平均每个团队7.35人,服务1.99万居民,5.28个居委。全科服务团队实行辖区服务责任制,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服务。虹口区和浦东新区被卫生部、民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190.56万人,参保率98.6%。全市筹集合作医疗资金7.3亿元,人均383元;筹集大病风险基金1.74亿元,人均91.3元。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享受医疗服务共882.0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1.91亿元(其中门急诊5.78亿元,住院6.04亿元),合作医疗补偿5.73亿元,占医疗总费用48.1%。大病风险基金补偿总额达1.73亿元,补偿合作医疗参保农民3.17万人,人均补偿5465.05元。市区大医院培训郊区医务人员2.7万人次,委派450支医疗队支援郊区卫生工作。二、三级医疗机构共665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务人员到郊区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定期工作。利用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
(陈虹 张天晔)
[上海市基本达到每个街道(乡镇)有1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图为静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史伟轩摄)]
【实施《关于提高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 1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4个部门制定的《关于提高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并施行。“意见”提出:调整筹资政策,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到2007年,各区县合作医疗资金个人缴纳部分占人均合作医疗经费比例不低于40%;各区县及乡镇政府扶持合作医疗的资金与个人缴纳资金的全市平均之比不低于1∶1;各企业、村集体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资金,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合作医疗经费支持。规范资金使用比例,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合作医疗资金的70%~80%用于门急诊及5000元以下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其中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费用报销的总额,应不低于70%。合作医疗资金的20%~30%,纳入5000元及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区县级大病统筹资金。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收支平衡前提下,各区县合作医疗对门急诊与5000元以下住院医疗费用中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从30%上升到不低于40%;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偿水平最高限额从2万元上升到不低于3万元至5万元。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的65周岁以上老年农民,按人均100元标准,由各区县纳入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专项账户。享受大病统筹最高限额后,个人自负超过农村年人均收入50%以上的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充性救助补偿。进入“镇保”的农民还可以参加合作医疗门诊。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全部用于农民的医疗保障,不得挤占、挪用。参加合作医疗、年内没有动用合作医疗资金的农民,可根据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安排一次常规体检。
(张天晔)
【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以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指导思想;以“确保公益、政府主导、保障基本、整合资源”为基本原则,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通过深化“三医联动”综合改革,初步形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政府投入保障、医保预付管理、患者就医下沉、考核监督强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措施有: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费用,减免门诊诊查费;下达新版《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汇编》,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费项目,降低社区的药品零售价格;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加强三、二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才和技术支持,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和标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改革。
(萧明)
【完成郊区30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006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郊区30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于11月30日前完成,经市政府实事工程专家组织验收,全部达标通过。该项实事工程总投入8365.10万元,其中市财政1300万元、区县财政1461.8万元、乡镇财政935万元、行政村4668.3万元。经过标准化建设,300个村卫生室统一标识、标牌、灯箱,统一配备诊疗、消毒灭菌、急救、健康教育、药品储存、办公等六大类设施设备,就医环境温馨舒适。
(张天晔)
【调整和督查流动人口孕产妇特约分娩点】 2004年,上海在郊区县10个医疗机构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平产分娩点,每年接受流动人口孕产妇安全分娩近2万人次,抢救成功危重孕产妇病例100多例。针对城乡结合部出现盲点的情况,2006年,各区县卫生局调整和增加流动人口孕产妇特约分娩点,由2004年的10个增加到23个,新增13个。12月,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督查23个流动人口孕产妇特约分娩点,督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补贴情况、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和存在问题等方面。。
(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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