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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上海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水上安全保障情况良好。上海海事局全年完成全港船舶签证量61.9万艘次,共实施船旗国管理安全检查(FSC)5033艘次,港口国管理安全检查(PSC)599艘次,连续10年保持受检国轮在国外滞留率为零。水上安全指挥中心共组织抢救遇险船舶130艘,抢救遇险人员1109人,成功率92.2%。年内,加强履约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共完成船员考试和评估41832人次,签发各类船员证书61147本。东海海区在管航标2721座,航标维护工作876815座天,航标正常率99.96%,航标维护正常率100%,均超过部颁标准。完成6793.87换算平方公里、101幅港口航道图的测绘,制作电子海图148幅;印刷港口航道图292幅、199000张。
(彭敏)
[7月11日,“2006年中国航海日庆祝大会”在上海洋山深水港区举行 (张锁庆摄)]
【实施《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经交通部公告颁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明确大船小船分道、各自靠右航行以及过错责任原则,规定航路,划分主航道、辅助航道、小型船舶航道等,使各类船舶各行其道。该规定的实施实现与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和长江口船舶定线制的有效衔接,打通长江航运“水上高速通道”。《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对以前零散的黄浦江通航规定进行合并修订,针对黄浦江新规划划分航道,明确黄浦江各航道、警戒区和掉头区、江上大桥的通航技术要求,规定黄浦江码头、系船浮筒、系泊船舶并靠宽度的限定,强调禁止挂桨机船在黄浦江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禁止进行捕捞作业等规定。该规定的实施更加科学地利用黄浦江可航水域,缓解黄浦江的水上交通压力,促进黄浦江航运业和旅游业的发展。
(彭敏 茅伯科)
【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5月10日—8月18日,上海海事局贯彻执行4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及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围绕水运危险货物源头管理、集装箱开箱检查、液货码头检查和小型液货船监管重点,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危险货物不适运、船舶不适装、船员不适任、港口码头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等行为采取措施,严格禁止在黄浦江和内河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力打击辖区谎报、瞒报海运危险品运输的不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整治期间,上海海事局共检查各类危险品船舶1740艘、客船583艘、液货码头247次,发现缺陷数3182项,滞留液货船14艘;开箱检查62次、涉及178个集装箱,查获谎报瞒报案件27起,涉及瞒报的集装箱33个;查获危险货物集装箱积载不符要求案件9起,查处外国籍散化船排放有毒物质洗舱水案件1起,查获其他船载危险货物违章案件62起。
(彭敏)
【实际解决长江内河船员直航上海洋山深水港的适任问题】 6月1日,上海海事局对外发布《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签注船员培训、考试办法》,规定长江内河持证船员通过专门培训后,可到洋山深水港水域符合条件的内支集装箱船工作。上海海事局还先后举办3期上海洋山深水港航区航线签注船员培训班,解决长江内河船员直航上海洋山深水港的适任问题。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特定航线的船舶检验、船舶监管等问题均已列入课题研究。
(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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