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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保险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实现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全市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07.04亿元,比上年增长22.01%。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0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3%;寿险公司保费收入305.72亿元,比上年增长24.40%。保险深度3.96%,保险密度2992元(以户籍人口1360万计)。扭转连续2年保费收入低于上海市生产总值的增长、低于全国保费收入平均增长幅度的局面。
年内,保险市场主体稳中有增。至年底,全市共有分公司(含)以上保险机构71家。其中产险公司31家,寿险公司30家,健康保险公司4家,养老保险公司2家,再保险公司3家,保险集团公司1家。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在沪保险机构代表处4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5家。保险营销员3.4万人。年内,新增保险机构6家,比上年增加9%;新增保险专业中介机构55家;撤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家。至年底,上海市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5家(含分支机构59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04家(含分支机构20家)、保险经纪机构68家(含分支机构29家)、保险公估机构33家(含分支机构10家)。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5214家。其中银行1750家,占33.56%;邮政237家,占4.55%,;车商1277家,占24.49%。全年核准新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239家,注销1340家。共有保险营销员34303人,持证上岗比例100%。保险专业中介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在上海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后援中心已部分投入使用,中国人寿等一批大型保险公司正在上海建设后援中心,多家保险机构把资金运用中心设在上海。“劳合社”中国有限公司选址上海,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保险机构总部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
2006年,保险功能继续得到体现。上海保险业积极服务于上海经济发展,全年赔款和给付91.31亿元,比上年增长4.40%。7月,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现制度上的平稳对接。上海保险业配合市公安局积极推进机动车互碰轻微物损快速处理管理制度的实施,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促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上海保险业还配合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开展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动拆迁综合保险、农业保险、公园绿地公众责任保险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年内,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共谋行业发展蓝图。制定并发布《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2010上海世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世博执委会、组委会讨论原则通过,并由市政府上报到国务院。与浦东新区政府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保险课题研究,确定有关保险业资金运用、农业巨灾保险机制等7个大类、19个子课题。部分课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不断加大诚信建设的力度,提高公司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制订《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11月1日起,实行“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制度”,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力求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误导、欺诈行为。不断改进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制订和完善《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增设系统的手机短信查询功能,在保险同业公会网站上增加对该系统的链接。试行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年内,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上海保监局分别对银行保险业务、万能险业务、车险业务、交强险业务以及信息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处理部分违规机构和人员。开展对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开展对保险统计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数据失真现象进行处理。对中介市场个人营销业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以及营销员代考等进行专项检查,处罚9家中介机构和4名营销员。规范手工出单业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出单行为的通知》,全面取消手工保单,全市所有保险业务统一实行计算机出单和管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地下保单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对上海泛益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景全责任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案件的取证调查和处理。此外,还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
(刘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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