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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1月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工作。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海股改工作稳步推进。随着股改公司的不断推出和股改的深入,工作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充分认识股改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又要通盘考虑,加快进度,以争取主动。要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出发,本着对历史、对市场、对股民负责的精神,按照“方向不变、目标不变、政策不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做好股改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会议明确,近期计划每周推出股改公司3家或4家,尤其是要加快推进上海25家重点股改公司中16家未股改公司的股改。要进一步梳理未股改公司情况,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继续加大对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力度,并关注中央在沪企业的股改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要善于把握新一轮发展契机,争取上海上市公司在购并重组、换股合并、集团整体上市、再融资等重组创新中取得突破,走在全国前列。
(萧明)
【批转市规划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 2月下旬,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资委、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在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为此,各社区(街道、镇、乡)要重点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入社区管理、文化学习、图书阅览、文艺活动、休闲娱乐、体育锻炼、医疗服务、卫生保健、社区教育等其他社区服务设施。发挥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配置,方便居民群众就近看病求医;重视基础教育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尤其重视老年服务设施配置;加强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改建引导,优先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禁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发挥街道(社区)、镇(乡)的作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和管理;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
(萧明)
【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意见》】 2月下旬,市政府批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市内美容美发、沐浴、足浴、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业发展迅速,活跃群众生活,方便群众消费。但是,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要以加强平安建设,营造娱乐、服务业发展的和谐环境为目标,严格控制娱乐、服务场所的无序增长,严格规范娱乐、服务业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娱乐、服务场所内“黄、赌、毒”违法行为,促进娱乐、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作出新的努力。一是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政府规划调控职能。二是严格实施证照管理,把好行业准入关。三是依靠区县、社区和行业协会的力量,落实行业规划控制目标。四是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规范设立娱乐、服务经营场所。五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意见”明确,1—8月,对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业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娱乐、服务业经营的场所,重点是违法搭建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场所;加强年检年审,对不符合必备条件的企业和个体户,实行市场退出,依法处理;整治房屋“居改非”,对在2004年11月1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施行后擅自“居改非”的,一律吊销其证照;整治清查娱乐场所转承包经营行为;组织清查公共卫生条件,卫生部门对纳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娱乐、服务场所的公共卫生条件,组织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吊销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加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加强治安检查,对查出有问题的经营场所,公安机关通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或吊销证照的措施。
(萧明)
【整治郊区违法搭建】 4月27日,市政府召开整治郊区违法搭建工作会议,要求巩固整治郊区违法搭建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一是明晰目标,把违法搭建整治与长效管理放在重要工作位置。二是落实责任,将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基层行政能力和战斗力的试金石。要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建立考核制度,将违法搭建整治与长效管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三是强化协同,形成违法搭建整治与长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合力。各部门要各尽其责,不推诿。四是加强宣传,形成有利于违法搭建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工作声势和氛围。要搞好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发动全社会来关心这项工作,营造有利的氛围。五是落实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一方面,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本市郊区违法搭建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意见》,对规定性动作和一致性要求,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另一方面,要对一些政策突破和机制创新以及实践中创造出的行之有效做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力求长效、管用,解决问题。
(萧明)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 5月上旬,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确保实现2010年市内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意见”明确,按照上海节能降耗总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0%;全市第三产业(包括交通、旅游、商贸等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建筑节能15%;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减少20%;各区县和开发区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能耗指标也要有所下降。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和指标,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淘汰高能耗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科技攻关,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搞好建筑节能,强化交通节能,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强化节能管理,抓好重点耗能单位的管理,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加强节能政策引导,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特别是各级机关要带头节能,成为全社会节能的表率。
(萧明)
【作出《关于大力发展本市职业教育的决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实施《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5月上旬,市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本市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要求:(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努力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奠定坚实的基础。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占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的5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00所以内,并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建成若干所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规划布局,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建设若干个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职业院校注册学生中的全日制学历生、非全日制学历生与非学历培训者比例达到1∶1∶2。重点建设好60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就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培训教育。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25%左右。(2)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抓紧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的专项规划;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同时,积极组织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程。(3)坚持以就业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把握企业实际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加大课程和教材改革力度,加强实习实验教学环节,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在中等、高等职业院校的覆盖面,到2007年分别覆盖至50个和70个职业类别,到2010年覆盖至100个职业类别。(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把职业院校建成面向全社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实训能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和连锁化。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5)加快制度建设,增加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就业准入制度,不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提高到30%,此后4年里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3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建立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和专业奖励制度。
(萧明)
【部署劳动保障工作】 5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指出,劳动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劳动保障部门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搞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的实施;制定养老金个人账户存额领取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均摊领取的办法,体现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以利于个人困难时候的救急解困和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推行;修改市失业保险办法,以利于控制、降低城镇失业总量,切实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保障力度;提高万人就业项目待遇标准,更好地解决双困人员就业及生活困难;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先在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和相关工种中予以推行。会议还明确,将城镇高龄无保老人纳入保障,先纳入保障的为具有上海城镇户籍且长期居住市内、年龄70岁以上的无保老人。这部分老人的生活、医疗保障水平,要与同年龄段职工遗属的生活、医疗保障水平相衔接,力求使高龄老人的保障与老年遗属保障、“一老养一老”保障基本一致,形成城市高龄老人的保障制度。
(萧明)
【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 8月上旬,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上海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战略位置,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促进。到201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生态型城市框架体系。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发展更和谐;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更安全;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科学;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更美好。届时,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意见”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持城郊并举、重在郊区,强化郊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体制机制支撑,强化环保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严格监管、严厉处罚,强化环保执法。具体工作中,要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体系,明确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案和控制责任,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跟踪监控;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实施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好影响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环境重点问题,确保城市环境安全,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加大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控制力度,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推进世博园区和崇明岛生态建设。
(萧明)
【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等业务,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8月上旬,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是上海主动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升产业能级的重要抓手,优化外贸结构、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未来几年,上海要重点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以浦东新区为代表的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努力将上海建成全球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之一。工作重点为:主动承接跨国公司内部的离岸外包,吸引既承接全球的服务外包,也向中国发包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物流外包和金融后台服务等领域,提升上海服务外包能级;培育若干个知名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使之成为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总承接商和对内服务外包总发包商。为此,要聚焦重点区域,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完善配套服务。
(萧明)
【下发《关于本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0月下旬,市政府下发《关于本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做好农民工工作是上海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要遵循“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从上海实际出发,将加强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落实农民工基本劳动标准,建立“欠薪欠保”问题的处置和防范机制;推进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民工的卫生防疫和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多渠道、多途径规划建造农民工集体宿舍,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强综合调控和管理;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严厉查处超时间、超强度劳动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和对农民工“欠薪欠保”的问题;强化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萧明)
【转发《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10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医保局制定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上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办法”明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社会保险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同时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用途、财政专户设立、资产与负债清偿、实物资产变现和计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等作具体规定,要求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市政府和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萧明)
【完成2006年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项目】 在12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宣布,市政府已全部完成2006年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项目,市民满意度较高。10件实事项目为:(1)新增就业岗位66.3万个,为计划的133%,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3.7万个;全市共发放36.3万张个人职业培训账户卡,为计划的121%;郊区农民职业培训完成6.9万多名,为计划的138%。(2)完成300所郊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新建标准化医疗急救分站15个,人员、救护车已到位。(3)完成新建、改建100个社区“一门式”服务机构,其中乡镇新建80个。(4)完成3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在5.33万公顷基本农田推广使用有机肥,为计划的133%。(5)完成838条同名道路的整治;完成高速公路和外环线内所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规范设置。(6)新增1万多张养老床位;为2.5万户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为计划的125%,新增5万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成20家示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完成56个小区587万平方米平改坡综合改造,为计划的146.7%。(8)为4835名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占计划的138.14%,完成为3万名听力障碍者生活和工作提供信息沟通服务工作。(9)建成22个公共消防站;完成115万个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电子标签标志,为计划的115%;全部完成覆盖全市的800兆数字集群应急救援政务共网建设。(10)完成城市化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64.4万人进行文明素质培训,为计划的279%。
(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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