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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海常住人口中有5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居民10.38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10万余人,已超过上海常住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数。宗教信众90万人,其中天主教15万人、基督教20万人、佛教40万人、道教9万人、伊斯兰教6万人。宗教教职人员1472人。已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371处。2005年上海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上海民族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组织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会到沪演讲。以构建和谐社会、宗教和睦为主题,举行市委领导与宗教界人士座谈会。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先后接待中共中央统战部和有关省市组织的民族宗教界爱国人士参观团13批次400多人。(沈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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