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年鉴 >> 上海年鉴2006 >> 四十二、治安·司法 >>


(三)检察

       

【概况】  上海检察机关有市人民检察院和第一、第二分院,19个区县人民检察院和4个派出检察院(军天湖、四岔河、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和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另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下辖上海、南京、蚌埠、杭州4个铁路基层检察院。至2005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实有人员3433(不包括铁路检察院系统),其中检察官2346人、书记员528,司法警察20人。检察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5.5%,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80人。2005,上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862;提起公诉1554623095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4066,提起公诉26984260;批准逮捕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嫌疑人1060,提起公诉10931535人。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上海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28429人。其中贪污、受贿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45,副处级以上干部69(含局级干部3);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6(含大案13,要案4;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1920)。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轨道交通、机场、铁路上海南站等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专项预防22项。依法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全年共发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7,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58,不起诉155人。在侦查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248人。追诉19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4,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4,提出检察建议29件。继续深化未成年人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团市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共同建立对不捕、不诉后考察教育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包括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人权保障,认真履行刑事申诉案件复查职责,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等。完成检察业务办案软件在全市推广应用,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全国检察一级专线网扩容工程,完成上海检察二级网扩容工程。上海检察机关在公安、监狱和劳教管理机关的支持下,年内已在全市40个派驻监所检察室实现监管综合信息系统联网,与监狱、劳教所的监控系统均已联通,实施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相结合。修订完善《检察实务手册》。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建设,全年检察人员接受各类培训5200余人次,通过选拔培养检察业务专家以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员等检察专门人才,共评选出检察业务专家9人。推行"逢晋必考"、上级院从下级院遴选干部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04"旁听百例庭审"活动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答复。(丁雁)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2005,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上海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个活动分为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4个阶段,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上海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实际,着重从近年来执法办案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效果不佳的案件入手,深入查找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抓好案件质量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并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考核,形成保证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使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丁雁)

 

【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上海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立案监督力度,会同全市13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起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立案监督力度。通过落实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直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全年共432,检察机关还通过走访行政执法机关排摸案件线索,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1,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法治经济环境。(丁雁)

 

【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47日开始执行。"细则"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确系严重侵权或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予以排除,对经转换、补救等措施可以补充完善,或虽不能补充完善,但经审查有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客观事实相符的证据可以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细则"积极探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规格,进一步完善公诉证据标准体系,为依法有效排除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防止冤假错案,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以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原则的实行。(丁雁)

 

【试点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6月开始,全市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的情况,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试点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该制度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预防,主要是通过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细分处罚幅度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的方法,而建立的一项内部制度。避免由于现行的自由裁量标准设置过于原则,量罚幅度权限过于宽泛,容易造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难和执法人员掌握处罚幅度的随意性而产生漏洞,导致职务犯罪在这一环节中滋生。行政执法机关依据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法定权力,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丁雁)

 

【创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2005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新区行政执法机关,成功开发全国首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的网上移送与办理,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动态进行案件诉讼流程信息的跟踪和反馈,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921,上海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上海市检察院在浦东举行现场会,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推广应用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该信息共享平台设置专门的模块,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上网移送,对决定不移送的,必须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公布;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后,15日内必须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对决定不立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上网公布。信息平台还根据工作职能,为检察机关设置专门的监控窗口,对各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查询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该移送不移送、该立案不立案等不严格执法的情形,可以根据系统设置的监督程序,发出建议移送或立案的指令信息。(丁雁)

 

【检察信访接待引入心理咨询】  1月开始,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尝试实行信访接待中引入心理咨询的新举措,聘请8名心理学专家和54名心理咨询义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加大对来访人的教育疏导力度,既化解来访人的心理障碍,有效化解涉法上访、闹访和缠访等疑难信访,也缓解接待人员的精神压力。并通过举办心理学知识讲座、召开研讨会等活动,丰富信访干部的心理学知识。(丁雁)

 

【对首起涉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  7,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苏拉杰(英国籍)提起公诉。被告人苏拉杰因伙同他人,假冒生产强生公司、宝洁公司等国际著名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销往国外,涉案金额达206万余元。11月苏拉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罚金20万元,并处驱逐出境。该案是上海办理的首起此类案件。(丁雁)

 

【查处陆久生等贪污窝案】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破原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陆久生、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和副总经理屠锦良3名局级领导干部,趁公司改革和转制之机贪污国有资产达170余万元犯罪窝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15年。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05年全国"十大精品案件"之一。(丁雁)

 

【破获首起网上举报职务犯罪案件】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开通网上举报专线不久,收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存在严重贪污问题,引起该院重视。在举报人的大力协助下,124,杨浦区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某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奚德兴立案侦查,查出挪用公款40万元炒股的犯罪事实。该案为上海检察机关首起根据网上举报破获的职务犯罪案件。(丁雁)

 

【查处利用管理民工子弟学校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件】  原青浦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程勇利用负责民工子弟学校办学审批、管理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3万余元。原金山区教育局干事陆一军,利用管理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16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校长及教材供应商、保险业务员的贿赂8万余元。两人被提起公诉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丁雁)

 

 



上一页:(二)公安
下一页:(四)审判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