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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政法系统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最安全城市之一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加强维护稳定信息综合研究判断,完善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初步形成反恐怖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圆满完成中国国民党主席、亲民党主席率团访沪以及第四十八届世界乒乓球赛等200余项重大安全保卫工作。
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的总体稳定。2005年,全市共侦破刑事案件46764起,破案率达36.6%,共侦破经济案件2803起,破案率达57.5%。公安机关抓获刑事作案人员比上年上升28.5%,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人数比上年上升13.1%,审判机关审结刑事案件比上年上升9.49%。深入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招待所、小餐厅、小影视厅)、废旧物品收购点以及闲置厂房的整治力度,清除藏污纳垢的窝点,从源头上减少治安隐患。大力开展禁毒和禁赌,有效遏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逐级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综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深化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试点工作,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保持在4‰的较低水平。
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群体性矛盾总量有所下降。全市政法系统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负责处理疑难问题的责任制度,集中处理涉法涉诉问题,逐案分析攻克难点,有效推动矛盾化解。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党政组织,加大对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企业改制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促进信访秩序的改善,确保群体性矛盾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市政法系统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法院系统以"看得见的规范"体现"看得见的公正";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案件督导督查机制和办案预警机制,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公安机关针对执法语言不文明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及工作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国家安全机关深入查找执法和执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改进;监狱劳教部门加强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设;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委托拍卖等与司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服务组织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初步形成规范的法律服务环境;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社会宣传,取得良好效果。(周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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